刘元卿(六元钱买来的爱阅读理解)

2023-10-17 01:4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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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详情介绍:

寓言:疑人窃履《刘元卿》

从前,有一个留宿在朋友家里的楚国人,他的仆人偷了他朋友的鞋,拿回家里,楚国人不知道这事。正好他让他的仆人去市上给他买鞋,仆人偷偷地把钱留下,却把偷来的鞋当作买的新鞋给了他。楚国人完全被蒙在鼓里。过了几天,他的朋友来拜访,看见自己丢的鞋穿在楚国人脚上,大吃一惊,心里想:"我本来就怀疑他,果然是他偷了我的鞋。″于是跟他断绝了交情。过了一年,事情真相查明了。那位朋友到楚国人家里,懊悔地认错说:″是我不够了解你,才错误地怀疑你,这是我的过错。″从此,他们又和好如初。

《忍住Ⅲ》:轮到我们开始回忆了吗?|北京文学

《北京文学》创刊于1950年,由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北京文学期刊中心主办,是一份刊登包括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等多种优秀作品的大型综合性文学杂志。《北京文学》目前拥有两本杂志,原创版《北京文学》(精彩阅读)刊发中短篇小说、报告文学、散文随笔、诗歌和文学评论。主打好看小说,聚焦报告文学,力推青年诗歌,追求清新感,现实感,大众性和可读性。选刊版《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第一时间精选全国文学刊物刊发的优秀中篇小说,撷千种书刊精华,创独家选刊气象。《北京文学》的第一任主编为老舍先生。

《北京文学》第6期封面。

撰文|樊迎春

樊迎春,江苏连云港人,北京大学文学博士,哈佛大学东亚系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北京大学博雅博士后,现为北京大学文学讲习所讲师,中国现代文学馆第十届客座研究员。研究方向为中国当代文学史、作家作品批评。学术作品见《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文艺争鸣》《当代作家评论》等,多篇论文被《人大报刊复印资料》转载。出版编著《信与爱的乌托邦》。

作为郑在欢的同龄人,很难不对他作品中的诸多细节共情,那是属于20世纪90年代北方农村的集体印象,是90年代初出生的一代人的独家记忆。从机关辞职然后南下,中国父母第一次勇敢抛弃铁饭碗,并以远离孩子的方式开启了原生家庭的现代创伤之旅,90后一代成为这一创伤的第一批直接承受者。当然,他们也是中国市场经济起步与高速发展的第一批受益者,他们得以享受更好的物质生活,得以拥有家乡之外更广阔的逃离空间,也得以成为中国互联网第一批原住民。在郑在欢笔下,这群被迫接受时代剧变给予的正反双重外部性的一代人长大了,那些无人看管而在村中游荡的日子变成了遥远的记忆。记忆总是慢慢地累积,而当累积的记忆借助时间变迁被一次次调取,“回忆”便作为名词和动词一起在小说中诞生。恍然惊觉,这么快就轮到90后开始回忆了吗?重要的问题在于,他们的回忆可能并不仅仅是一种身份共同体的行为艺术。

《忍住Ⅲ》讲述的,是熟悉的少年成长故事,有着青春的悸动和焦躁,也有孩童的纯净和真挚,但故事终于走向戏剧性的情节发展与不可阻挡的分道扬镳。“青春大概都这样过”,蠢蠢欲动的男女情愫和别扭尴尬的兄弟友情编织了少年的过往,也造就了当下此刻的为难与错讹。对“我”来说,张熙曾给予“我”最初的友谊启蒙,也曾精心照顾过“我”脆弱的自尊,在亲情和爱情双双缺失的“我”的少年时代,“友情”及其携带的活动几乎是“我”全部的物质与精神生活,这也直接塑造了“我”直到七八年前还在坚信的“回乡观”。如果要给笔者生造的“回乡观”一个定义,或许可以概括为,近二十年来流行在中国青年群体中的、关于过年是否应该回家乡以及回家乡后应该如何与亲朋故旧相处的一套价值观念。这一观念呈现了新世纪以来中国社会中子一代与父一代的日趋割裂,也映射了一代人的精神与情感结构。比如“我”的“回乡观”,讨厌父母和家中恶劣的过冬条件,却因为少年时代的友谊而觉得过年回乡有“童年故友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的喜悦。这是以友情之美疗愈亲情之痛和城乡差异之苦的一代。然而,这残留的能把子一代带回家乡的观念终于也开始瓦解。反讽的是,瓦解者恰恰是建构者。昔日的童年故友相逢,依旧是吃饭打牌、喝酒唱歌,却再也没有了曾经体会到的把父辈淘汰了的潇洒,而是因为一个秘密要接受在村口夜色中相对无言的尴尬。那个曾经给“我”送生日礼物,给“我”买冰棍的少年伙伴变成了和“我”相对抽烟并一步步将我逼入道德困境的中年男人。贯穿整个少年时代的温暖一夜成冰,自儿时起和张熙相处的分寸感终于走到了崩溃的边缘。在委曲求全中隐忍长大的留守一代,是否在多年后被时间赋予了任性做自己的正义?

郑在欢,1990年生于河南驻马店。出版有《今夜通宵杀敌》《团圆总在离散前》《驻马店伤心故事集》等小说作品。

曾经给灰暗的村庄和留守生活带来缤纷色彩的王家三姐妹,她们短暂的“归去来”搅乱了一池春水,乃至几个少年的一生。最终却是最不起眼的三妹,那个集合了两个姐姐名字的女孩留在了少年们的人生中。小说结尾出现在张熙手机屏幕上的“萍儿”究竟是今天的“王丽萍”还是昔日的“王萍”?张熙在捍卫的,是今天的婚姻日常,可能也是逝去的那一个旧梦。然而,细细思量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张熙无辜,“我”亦无过,甚至是小龙和王丽萍,我们又如何能知道他们关系的全部真相?“我”找不到任何一个可以为“我”的“回乡观”瓦解负责的人。或许这也是一代人的隐喻,没有人可以为他们的孤独和被伤害负责,甚至他们自己都难以清楚描述那种孤独和被伤害。对于无人可责备与无梦可捍卫的“我”来说,能做的只是寻找更为虚伪而具体的借口:

“走在已经结冰的泥地上,我又一次感到了冷,又有点不喜欢回家了,但愿只是因为输的缘故。”

七八年前第一次不想回家,多少带有少年的气愤和不满,也有不能对昔日好友坦诚以待的愧疚,而如今,再一次重逢后输牌,输的或许还有友谊、记忆,以及再也无法说出口的对少年岁月的感怀与眷恋。所谓“友爱”,那支撑了一个敏感少年全部成长时光的“友爱”,那疗愈创伤与形塑观念的“友爱”,诚如德里达所阐释的,不断生成“自反性的延异”,在吞噬它的本体,在解构它的根基。那个导致隔阂的秘密可能双方都知道,也知道对方知道,甚至知道对方知道自己知道,却也一定不能宣之于口,要眼睁睁看着这“友爱”发生“延异”,走向凋零与被遮蔽的深渊。与其说这是一代人的成熟,不如说是一代人的“老去”。这种老去并不是以“回忆”的诞生为标志,而是以“回忆”的性质转变为契机,“回忆”再也不是牵动心绪可以即时出发的生机勃勃,不是相逢举杯、通宵达旦的海阔天空,而是要小心翼翼封装进脑海与心底,以强加的默契与体面悄悄回味与省思的,隐忍的伤痛。

是的,轮到90后开始回忆了,轮到这共和国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下偷偷长大的一代开始回忆了,轮到他们追溯逝去的爱恋与友谊,轮到他们控诉被忽视与被遗忘的创伤,轮到他们呐喊出那忍住多年未被表达的“怕与爱”了。

附《忍住Ⅲ》小说节选,全文发表于《北京文学》2023年第六期:

大概七八年前,我还很喜欢回家过年。其实我既不喜欢回家也不喜欢过年,但我喜欢回家过年。不喜欢回家,是因为家里条件太差,洗个澡都没热水,也没有暖气。在我们冬天的家,几乎所有人都在抖腿、跺脚、晃膀子,还有人三不五时就得搓搓手。为了搞点热量在身上,就老得动,不自知地老动,一天下来是很累的。说到这我都想玩个谐音梗,怪不得劳动叫劳动,可不就是老动着嘛。这就是尴尬的中原地带,不南不北,不冷不热,永远处于世界的中间状态。大概祖先们就是被这种感觉给骗了,或者想要骗过这种感觉,以为动一动就能混过去,导致我们一动就动到了现在。像劳动者一样地老动,才能规避冷和热,可这就苦了身体。回家几天就开始腰酸背痛,逐渐变脏,无比地怀念热水,也就不想用凉水洗手。手因为怕冷总插在兜里,频繁地插兜招来灰尘,灰尘藏在指甲里,指甲脏,以致不敢轻易挖鼻孔,于是鼻子也脏。这样的脏好像回到小时候,我明明好不容易才混到北京当个文明人,所以明白了吧,我为什么不喜欢在冬天回家。可过年总在冬天,当然,不仅仅是因为冬天,最主要的还是爸妈。众所周知,过年的爸妈最喜欢拿孩子厮杀,好不容易回到了家,本想做几天掌上的娇花,怎料会成为他们手里的刀叉。他们最擅长的就是拿着我们跟人比比画画,你说最后受伤的会是谁呢——韵压多了,不太正经,讲故事太过卖弄多半会招致反感,甚至不可信,除非你是街上信口开河的小贩(换算到现在差不多就是网络直播间里肆意抛洒魅力的主播们)。所以我还是老实说吧,我应该也说清楚了,为什么不喜欢过年,和回家。

可在七八年前,我还很喜欢回家过年。那时候也有冬天,那时候也有爸妈,这是世界顽强的真理,谁也逃不脱。那时候喜欢的,是重逢,童年故友一相逢,便胜人间无数。我们总算长大了,又不算太大,一回到家,很容易像小时候那样玩到一起,不同的是,我们总算挣到了钱。花钱的项目似乎亘古不变,吃饭打牌,喝酒唱歌,只有我们是新的,我们总算可以和父辈们一样,不用躲起来干这些事了。这些令人痛恨的消遣,长时间被父辈掌握,我们只能眼睁睁看着,他们醉倒路旁,他们拍桌子骂娘,他们一掷千金,他们输得精光。我们只能缩在母亲怀里看着,要是母亲和父亲打起来,就躲在门后看。都怪我们太小了,小得像见不得光的老鼠,只能藏着自己,不知道老鼠长大了敢不敢上街,反正我们一长大,街上就全是我们了。

河南驻马店的过年夜景(郑在欢/摄)

忘了是七八年前的哪一年,回家的时候,发生了一件事,这么多年一直没能忘掉,每到春节临近就会窜出来一下,提醒我那个乌烟瘴气的年要回来了。这也是我不愿意回家的原因,我开始受不了乌烟瘴气了。深夜打牌的屋子里,我突然觉得冷,一直冷到大腿根,屋里的烟雾让我流泪,桌上的钞票让我难过,空气中全是狰狞的脸,每一声叫牌都像兽吼。我突然恐惧,并厌恶,从那以后就不喜欢回家了。当然,也没什么能把我拽回家,我们年龄慢慢大了,结了婚了,孩子都能上学了。背负了责任,玩起来就没那么痛快了,或者说不再是为玩而玩,桌上的钱变得更加重要,人也就更狰狞。我不想和他们玩了。我很少再有怀念的人。我找不到回家的动力了。可年关将近,还是免不了想想回家的事,想想那件决心忘记却准时回窜的事,想了几天之后,有人把我拉到一个群里,群里有二十多人,七嘴八舌聊得正欢。我本只是习惯性地应付,可随着热情的高涨,还是想回家了。当然,我本来就要回家,在这个能回的年,只是这次群聊让我更向往了些。

李园:@马峰你认识我吧?

浩创科技:热闹得很呐。

马峰:咋不认识。

李园:都等着回去聚聚呢。

我:太热闹。

我:今年回!

浩创科技:再等几天就回去了。

李园:回来好。

我:想你们。

浩创科技:你回去了吗?

李园:@huanny今年回来吗?

我:回。

大迪:@huanny你怎么回?搭个顺风车。

我:高铁,15号。

大迪:17号(抠鼻表情)。

我:太晚。

我:早点。

李园:是啊。

李园:早点。

大迪:不耽误赢你们钱(笑哭表情)。

李园:@huanny啥时候回来?

我:15号。

李园:小不点是不是剑锋?

李园:好。

李园:到时候来俺家。

我:嗯嗯。

大迪:半日闲是剑锋。

李园:哦小不点是不是胖磊磊?

大迪:嗯。

李园:他好像也在郑州这儿。

马峰:今年放开了是不是都要回家(龇牙笑表情)。

李园:回家了都来俺家,来喝酒。

李园:@马峰应该是能回去的都会回去。

马峰:俺也想回去过年,刚出来一个多月(捂脸哭表情)。

李园:好吧,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李园:知足常乐发个言。

李园:@马峰你又去迪拜了吗?

李园:马跃回家过年吗?

半日闲:(一张火车座椅靠背照片)

半日闲:回家的路上。

我是雷锋:我过年不回去啊。

马峰:没在迪拜,在非洲。

我是雷锋:剑锋也算在外地打工回家过年了。

李园:@我是雷锋你看多热闹,回来吧。

李园:@半日闲明天到吗?

我是雷锋:太冷了,到哪儿都堵还是平时回吧。

半日闲:晚上到马上下火车。

我:@马峰回来。

李园:我就这两天回去,都来俺家聚聚。

知足常乐:(浴室储物柜照片)

知足常乐:洗澡呢(偷笑表情)。

马峰:我试试能不能请三天假,也回去过个年。

李园:能回来就回来吧,有钱没钱回家过年。

李园:@知足常乐聊得火热你都不出来说话。

在路上:今年放烟花应该不管了吧。

我拍了拍“在路上”。

在路上:@huanny啥时候回?

我:15号,农村放烟花还管吗?

马超:管,现在鞭炮烟花都不让卖。

在路上:去瓦店买啊。

我:净扯淡。

马超:乡里事多。

李园:到过年就没人管了。

李园:大家都放,就管不过来了。

在路上:@huanny瓦店也不远,回来带你去。

我:我是说不让放烟花不扯淡吗,农村。

马超:农村也环保了。

在路上:说不让放,但也管不住,放的人太多了。

在路上:元旦的时候在广场放的人很多,没法管。

在路上:@大迪今年回不?

“huanny”邀请“马宏”加入群聊。

大迪:@在路上回。

大迪:@小不点在哪儿呢?

李园:@我是雷锋回来吧!热闹。

我是雷锋:明年回,今年仓库发货走不开。

李园:@我是雷锋好吧。

李园:建伟呢?

大迪:在,他不说话。

大迪:新娘子,害羞。

李园:好吧。

李园:不管咋样聊聊天嘛。

李园:有钱没钱回家过年,我就是没钱的那个。

李园:咋没动静了?

李园:聊天嘛。

我:这个群建得好。

我:每年一聚。

我:三年一聚也没关系。

李园:嗯,聚聚就好。

群里的二十多人,全是男人,全是差不多年纪的人。我们的村子大,同龄人多,小时候都是分区玩的。前庄的,后庄的,西头的,东头的。我所在的位置应该是前庄,那是对于后庄来说,其实也不算很前,对于典型的前庄来说。对于东头的我也不是西头,对于西头的我也不是东头,我从小就处在这么一个尴尬的中间地带,但我们又没有中庄这个说法。庄不是国,不用特意强调它的中。可能那些前庄后庄东头西头就是我们命名的呢,我没有想过。只有很后庄的人才会叫我前庄的,大部分时间我都在定义别人的位置,所以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我活在中心里,一般也只跟中心的孩子玩。大了些以后,活动范围也大了些,才开始跟别处的人玩起来。再大些,庄子也装不下我们的时候,我们就上了街。那时候,位置已经不重要了。现在人人都有了手机,手机里的人天南海北,只有回到家才能还原到原来的位置。人在手机里乱糟糟的,或许有必要简单介绍一下主要的几位。

李园:我的本家哥哥,这些年一直在郑州,不知道做什么。妻子是云南的,已出走,留有一女,应该十二三岁了。

马峰:我发小,之前在迪拜卖手机,现在埃塞俄比亚,不知道干吗。

马超:我发小,开网店的,生意做得不错。

我是雷锋:本名马跃,开网店的,生意做得很大,从他开的车可以看出,一辆玛莎拉蒂。

大迪:本名王兵,后庄的,在北京政协当保安。

半日闲:本名张剑锋,开网店的,跟着马跃干。

在路上:本名张熙,我发小,之前在街上卖手机,后来跟着马跃开网店,现在不知道还在不在。他是东头的,东头和后庄的大多姓张,前庄和西头的大多姓马,我们姓李的被包在中间,尴尬且被动。王兵算个例外,他是少数几家姓王的,虽然我们村就叫大王庄。

我想起来的那件事,就是张熙的事。我和张熙不是一片儿的,上到五六年级才熟起来,农村的小学,上到五六年级就没什么人了,只能合班上课。五年级刚开始的时候,我们的友谊进入了蜜月期。之前我最好的玩伴是马超和马宏,后来马超去县里上了文武学校,马宏因为个子大去打工了,一下子痛失两个挚友,我正失落,张熙来了。张熙算是干部家庭,他爸爸是收电费的,他爷爷是乡里少有的文人,会画画和写毛笔字。张熙家的中堂就出自他的手笔,画的是猛虎下山,猛虎和青山画满了白墙,极其壮观,还有一副对联,我忘了内容。在张熙家玩的时候,我总盯着虎眼看,觉得这两条虎不定在哪座山上真的存在。张熙几个叔伯家的中堂也是爷爷画的,也都是老虎,有下山虎有上山虎,有一条的也有两条的。我知道下山虎一条的多,可张熙爷爷会画两条,为什么就不知道了。我总盯着左边的那条看,我觉得左边那条是我,因为张熙总坐在右边。

张熙跟我熟起来的第一件事,是他瞒着我组织几个要好的同学给我买生日礼物,每人送了一幅挂画给我,画上是卡通的小人和明亮的风景,另附一两个漂亮的句子。我第一次收到礼物,也第一次感到励志与伤情: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海到无边天作岸,山至绝顶我为峰;青春恰似短暂美梦,当你醒来它已无踪;青春是风,没有固定的形状……对仗工整的句子写在印刷精美的画上,煞有介事,令人肃穆。我们刚长成个少年,刚接触青春这个说法,那几句稍显活泼的青春箴言让我狠狠爱上了忧伤的感觉。张熙此举是为我,却让我伤心了,一幅画两块五毛钱,对我不是一笔小数,他们说买就买,买来就只为送我,更有一个富裕的女生别出心裁地斥巨资十六块买了一个八音盒。那天放学,我坐在没有开灯的屋子里听着八音盒里的致爱丽丝,看着画上的字,狠狠地伤起心来,为我的贫穷和自卑,为我的狭隘和无知,也为盒子里的音乐和画上的字。送礼物的包括张熙有两男三女,他们将成为我的好友,可我还是伤心,伤心于张熙能想到送礼物那么新潮的事情,伤心于他们瞒着我密谋时的快乐,伤心于第一次知道挂画和音乐盒这种东西,伤心于音乐之美与文字之哀,伤心,盖过了我的骄傲。

然后我们就熟悉起来了,上学喊着一起去,放学等着一起回,星期天上街闲游,田野里追逐打闹,课堂上乱传纸条,写点我爱你你爱谁之类的傻话。没事我就去他家,躺在客厅的凉席上看电视,盯着左边的虎。他父亲辞了电工的工作,带着母亲南下捞金,他一个人住,家里很自由,却很少招呼别人。他只和我玩。后来我继母也去了广州,家里只剩我和弟弟,张熙执意来陪我睡一宿。我们俩挤在那张单人竹床上,聊到半夜才睡。第二天,他到处跟人说我那床被子硬得像砖头,语带怜惜与不忿。我知道他是为我打抱不平,可我还是伤心了,为习以为常的生活成为同情的对象,为他不问我的感受就宣扬我的痛苦。我想说我并不苦啊,或者说我并不想说我的苦。经过张熙的宣传,大家都知道了,以前只是村里人知道,现在扩大到了学校,我不好意思再招猫逗狗给同学取外号了,一个被同情的人是没有资格淘气的。我有点生他气,气他毁灭了我的淘气。

可我们还是越来越好了。六年级,我们对青春的认识又进了一步,开始试着打扮自己,并在纸条上把喜欢升级为爱。我留了长发,急需啫喱水,张熙家有,那救了我的命。张熙头发没我留得长,但个头长得比我高,我们迷恋长发的时候,他已经剪了一个利落的毛碎,啫喱一打,头发根根立起,像海胆。当然我们还不知道什么是海胆,我们说那是毛蛋头,可张熙的头不是毛蛋,而是海胆,那是一种我们不知道的高端。他的父亲可能在南方捞到了金,他的零用钱陡然增多,在外面玩的时候,他会买冰棍和汽水。他可能觉得每一次都买两根冰棍和两瓶汽水有点多了,他会扭扭捏捏地给我五毛钱,于是我也能买一支冰棍,他有洁癖,所以我不能跟他同喝一瓶汽水。我能理解他的扭捏,他在替我不好意思,这种给予类似施舍,而之前明明是他在巴结着我玩。我也觉得这是施舍,可我还是要了。我知道事情起了变化,曾经我仰赖老师的倚重和班长的身份出尽风头,讨尽女生的喜欢,现在不是这样了,现在钱和帅占了上风。我甘拜下风,但还保留了一点瘦骆驼的余晖,我们还是朋友,甚至还有真情,虽然这份真情让他每次出门都会损失五毛钱。

六年级时学校还发生了一件大事,三个时髦的女孩从天而降,震裂了我们古板的大地。她们是三姐妹,是从新疆回来的,是我们村的,是后庄的,是后庄为数不多几家姓王的。她们从我们只在天气预报里听说过的乌鲁木齐回来,带着满满的异乡风情和大世界见闻,无情地碾碎了板结在我们身上的土。通过她们,我才知道我们村有很多王姓人家在新疆承包棉花地、种葡萄、当兵或贩卖土特产。这可能就是王姓少的原因吧,他们去了更广袤的世界,把并不是很大的大王庄让给了我们。现在一个姓王的荣归故里,虽然只有一个,但已具备正本清源的能力。这家的男主人叫王孩,女主人已经无人提及,据说正是因为女主人过世,这位悲伤的王孩才放弃广袤的新疆,带着三个女儿回到家乡。三个女孩里最大的那个叫王丽,也是公认最漂亮的,已经上中学,我们接触不多。第二个叫王萍,其实也漂亮,只是老年人不这么认为,因为她的脸和眼睛不够大,王萍正上六年级,来到了我们班,这就是我们觉得事情够大的地方,她的时尚气息与外乡作风,让我们不能视而不见。第三个叫王丽萍,是最不漂亮的一个,她还小,上三年级,举止也像小男孩,所以没人把她当回事。王丽萍总是狗皮膏药一样黏在王萍屁股后面,我们对她还算熟悉,只是觉得她烦,等到我们开始喜欢王萍,她的伶牙俐齿和死皮赖脸才成为真正的麻烦。

那段时间我们的主要话题就是她们。据说王丽在中学玩得很疯,已经开始交男朋友,这不失为一种启发,我们那时候只是热衷表达爱意,以为表达完了也就完了,完全不知道还要给对方一个名分来确定一种关系。王丽的名声走到了我们前面,并远远超出了我们的理解,很快就有人说她不止一个男朋友。花哨的传闻满天飞,让我们开始接触一些新东西。后来我从张熙那里得到证实,王丽确实在被好几个人追,或者说王丽在考察那好几个人,那几个爱的新手可能也很迷茫,处在一种是或不是的叠加状态里。可外面的人不管,外面的人就说是。说这话的时候张熙正在给我们下面,他下的面很好吃,用酱油和虾皮做汤,放青菜和炒好的肉丝。除了在他这儿,我没有吃过这样的面,鲜,也香。他说是从一个电视剧里学的,南方人都这么吃。这几年他一个人过,有充足的生活费和零花钱,也练就了一手绝佳的厨艺。他用的酱油,都是玻璃瓶的,在此之前,装在玻璃瓶里的我只见过农药和酒。我问他怎么知道这些,他说他认识其中一个追求者,那个人我也认识,叫小龙,是曾经的小学霸王,后来升到中学,也是霸王,只是不是最大的那个了,所以才要跟人争吧。小龙打过我,他肯定忘了,那是我三年级的时候,他五年级。有一天我在地上玩玻璃球,被一个扔沙包的踩了一脚,我张口就是一句骂,抬起头就开始冒汗了。小龙当然不会放过我,众目睽睽之下踢了我好几脚才作罢。那时我已经是班长了,必然有些面子问题,在小龙眼里当然不值一提。为此我一直记恨他,并敬而远之。张熙说的认识跟我说的认识肯定不是一回事,他跟小龙玩得很好,毕竟他也需要吃饭。小龙家是开饭店的,开在公路边,解决过路司机的食宿问题。张熙懒得做饭会骑车去小龙家的饭店吃。张熙知道小龙打过我,可他跟小龙的友谊已经掩饰不住了,他也不在乎了,毕竟小龙是远近闻名的学校霸王,而我只是一个越来越不值钱的好学生。我也觉得他应该跟小龙好好处,这样我离真正认识小龙就等于只差一个人了。他有些意外,并有些动情地说,李青,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不会变。我也动情了,那天的面只吃了一碗。

我如愿以偿地认识了小龙,在一个月大如斗的晚上。没有路灯的农村,我们想出来玩就只能等月圆,月亮越圆,出来的孩子越多。吃过晚饭,我们蹦蹦跳跳地唱着歌呼朋引伴,那首歌是这样唱的:都来玩都来玩,门前有个大花坛,我把花坛踢烂了,你家的尿罐子漏电了。为什么这么唱没人知道,可能只是小孩子的无聊暗号吧,唱着这个歌满庄子走一遭,能出来的就都出来了。见小龙的时代没什么人唱歌了,我们有了录音机,挎在腰上放:谁把月缺变成月圆。听着这样的歌,走起路都变得时尚很多。小龙是街上的,他带着几个人在村口的桥头和我们碰面,手里拿着一个摩托罗拉翻盖手机,放着周杰伦的《我的地盘》,比我们时尚多了。张熙跟他介绍了我,李青,我最好的朋友。小龙嗯了一声,问张熙,怎么样,答应了吗?张熙摇摇头,小龙开始用手机发短信。那天我们在桥上听了一遍又一遍的《我的地盘》,最后每个人说话都嘚儿嘚儿的。月亮越来越亮,我们也有点着急回家了。小龙对着手机又抠又骂,烦躁不堪,最后他让周杰伦闭了嘴,把手机插进兜说,算了,直接找她去。张熙当然劝不住他,我们一行人浩浩荡荡跟着,也不知道干吗去。

在那所全村最漂亮的房子前,我们停下脚步,每个人都变得鬼鬼祟祟的。这房子太新,比所有目之所及之物都新,皎洁的月光下站在那么新的建筑前,我们都有些怵。小龙打了最后一个没人接的电话,开始狂叫王丽的名字。他短促的叫声一声接一声,院里亮了灯,像被他震亮的。王孩开门出来,我们吓得四散。小龙岿然不动。我们见王孩没什么动作,又怯怯地上前。王孩让小龙滚,小龙让王丽出来。我第一次见一个少年这么跟大人说话,全无惧色,理所当然,还有一点咄咄逼人的坚定。王孩问小龙王丽怎么他了,小龙说王丽骗了他。王孩问骗了他什么,小龙说不出来,又倒回去说你让王丽出来。两人说了几圈车轱辘话,王丽萍从大门内探出头,用一把矿灯照过来,把小龙框在光圈之内。她的伶牙俐齿派上用场,质问小龙为什么不请自来,为什么死乞白赖,为什么没有礼貌,为什么缠着王丽?小龙立在光柱里,放下挡住眼睛的手,直视那明亮的光一一作答。最后的一句是:因为爱。他几乎是喊出来的,或许他就是喊给王丽听的。王丽萍站在亮光后的黑暗里又问:什么是爱,你知道什么是爱吗?小龙说爱就是我想和她在一起,爱就是我想娶她,爱就是无时无刻不想她,爱就是……王孩锁上大门,光亮消失了。我们重新沐浴在月光下,都觉得有点刺激。张熙拽了拽小龙,说走吧。小龙不理,继续喊王丽的名字。院子里传出来的声音却是王丽萍的,她也是用力喊的:要是真爱就飞进来啊!小龙开始爬那堵全村最高的墙,我记得墙上还有玻璃碴。墙面太光,小龙爬不上去,就叫他的手下。那几个人拼死拼活也只是把他举上半空,他又叫我们。我们屁颠屁颠跑过去,七手八脚把他往上抬。不断有人倒下,有人乱叫,有人踩到别的人。院子里那一小片天舞着矿灯的光,好像我们是中了光的邪。人太多了,人挤人,可人又不能接人,只是徒劳地挤来挤去。大家都累坏了,地上哀号一片。小龙最后一次掉下来,稳住自己想了想办法。他找了些矮壮的蹲在下面,又找了些清瘦的爬到上面,他一个人颤颤巍巍站在顶端。我在第二层比较边缘的位置,小龙没有直接踩在我身上,可能只是站上去的时候扶了我的肩膀,那已经让我很激动了。我们缓慢站起,小龙缓慢升空,他的脸又被矿灯的光框住。里面说,你还真会飞啊。小龙不说话,扒着墙头往里进,碎玻璃让他叫出声来。他脱掉外套垫在下面往上爬。里面又说,你还真飞啊,你都淌血了,不疼吗?小龙说,不是你让我飞吗,我飞给你看。里面说,让你飞你就飞啊,你是不是傻?小龙说,我傻不傻碍你什么事,你是谁?我们都有点坚持不住了,虽然他没有踩在我身上,我还是嗅到了危险。王孩出来了,他抄一把铁锹飞奔而来,吓得我们四分五裂。小龙掉下来,我闻到了血腥味。我们没头苍蝇似的掉头狂奔,记忆中最后的动静是从墙内传来的,那个讨人厌的声音还在不管不顾地喊:我是王丽萍!

河南驻马店的黄昏(郑在欢/摄)

小龙最终也没追上王丽,张熙倒是追起了王萍。王丽只在学校待了一年,第二年就辍学去了新疆。小龙着实难过了一段时间才盯上别的女孩。王丽走后,王萍成了最耀眼的那个,按理说是轮不到张熙的,可张熙有小龙。大概是因为王丽,也可能是因为张熙,小龙没有染指王萍,反倒很照顾她。在小龙的庇佑下,张熙追得很起劲,也很顺利,因为没人跟他抢。王萍当然是抢手的,正是王萍的抢手才让我明白了王丽的抢手,以及小龙作为一代霸王的软弱与癫狂。我梦到过她,当年少的肢体冒犯到某个清晨,我突然明白了很多,并加倍地难过。我知道自己出局了,进入中学,学习就更不值钱了,而我连学习也丢了。我成了一个甘居末流的混混,唯一的用途就是靠着作文还行帮人写写情书。张熙是有些傲骨的,毕竟也算生于书香门第,他不会让我帮忙,而是把写好的念给我听,再让我跟他一起修改。这样他全程参与,就不会产生代写的感觉。我知道他的敏感,为了保住和他的亲密,我只能极力帮忙又不让他感觉到我在帮忙,当然,更不能让他感觉到我的眼红与心痛。我做得还不错,这也是整个学生生涯最让我骄傲的事,论煽情,没人比得过我。有时候只是改几个句子,张熙就念出了哭腔,趁他还没感觉出我的功劳,赶紧夸奖他的深情,只有把所有情感集于他一身才能阻止他释放敏感。我会陪着他哭,他再敏感也不可能分辨是哪种哭的哭。好多个青春期的夜,我们就这样泡制一封又一封的情书,他也给我泡了一包又一包的面,遗憾的是,全都泡了汤。见这招不灵,张熙走上了小龙的老路,没事就去王萍家门口晃。我跟着去过几次,并有幸聆听了小龙的高见:要追就光明正大地追,大张旗鼓地追,越难追的越喜欢被追,有人追她们可骄傲了,知不知道?当然前提是你得有让她们骄傲的资本,穿上你最时尚的衣服,带上你最有面子的哥们儿,天天在她门前晃,就不信她不心动。大概是病急乱投医,张熙采纳了小龙的建议并忽略了他的失败。那段时间,在张熙的带领下,我们都时尚了起来。我只有一套勉强跟得上大家的牛仔裤褂,很快就洗掉了色,也就不太好意思跟着去晃了。好在我及时辍了学,在外出打工的前一天,我去了最后一次。那天王萍没有露脸,王丽萍一如既往拦在门前,她长大了些,不那么像男孩了,甚至也有了些漂亮的苗头,但一说话还是让人难以招架,她说,追追追,狗撵兔子吗就知道追。她要去新疆了,你们还追吗?

不光是张熙,我们都伤心了。第二天我就走了,两个月后,王萍去了新疆,半年后是张熙,他去了广州。甫一长大,我们便飞速分离,一旦分离,就成了截然不同的人。张熙成了广州的电工;小龙做了北京的司机;王萍在新疆,卖葡萄干;王丽已经嫁人,是葡萄园园主;我在河北的车间,日日守着一台油腻的机器,造出千篇一律的商品。分别后想再见,就只能等过年了,新疆太远,王丽和王萍不轻易回来。王丽萍还在家上学,她们的父亲起过誓再也不回那个伤心地,虽然他的女儿还是一长大就往那里去。过年的几天实在短暂,也就够聊聊过去一年的转变,几乎每一年我们都在变,从广州到深圳,从河北到江南,从电工到店员,从厂工到门卫,我们变得可太快了。从地标到身份再到身价,从没钱到有钱再到没钱,从有家到无家再到有家,我们习惯了变化。候鸟必须迁徙才能存活,我们也是。据说没有一只候鸟会飞直线,我们不光不飞直线,连季节和方向都不管,我们只是飞而已。唯一让我惊讶的一次变化,是张熙的婚礼,他的新娘不是王萍,而是王丽萍。

可我们都变了,我们习惯了变化也掌握了分寸。我至今都没问过张熙到底有没有追上过王萍,又怎么追上了王丽萍?他们结婚,我参加,这才是我的本分。

婚礼上,我追着张熙走进没人的房间,塞给他五百块钱。他还是那么敏感,推辞一次就收下了,这个度刚刚好,同时传达了客气与不见外。我道了声贺就去外面喝酒了。那是第一次参加一个好朋友的婚礼,我很开心,整个婚礼都很开心。王丽萍穿着西式婚纱跟着张熙来到院子里敬酒,院子太脏,她太洁白。我想起了那晚的月亮,那天的她举着刺眼的矿灯明明很讨嫌,我脑中泛起的画面却美得近乎伤感。原来记忆真能篡改啊,我眼睁睁看她走到我的面前篡改她的过去,她脸上已经没了半分男孩气,她是一个十足的女人了,她像姐姐们一样担得起漂亮二字。由于再没有见过她的姐姐,她在我眼里成了最大的那个。她的漂亮也失去了参照,怎么拿穿着婚纱的她去跟那两个十七岁的女孩比呢,也很难拿她去跟那个十四岁的假小子比。她在自己的婚礼上变成了一个如假包换的新人。我们这桌全是年轻人,看到她跟张熙,大家言语轻佻地开玩笑,但没一个人提王萍,或王丽,好像她们只是旧时残影,已经被新鲜的王丽萍悉数收归体内。我们桌上还有一个旧人,无比的耀眼又阴影巨大——小龙。他的嘴多贱啊,他可是追过王丽的,可他也没提。他手边放着一把奥迪车钥匙,他已经从司机升级为车主,并有了自己的沙石场。听说他婚结得也好,妻子是镇上某领导的女儿。他坐在这里,给这场婚礼挣足了面子,也隔空印证了他的高论:就是要光明正大,就是要大张旗鼓。喧天的锣鼓声中他一开口整张桌子都安静了,就连锣鼓,声也弱了。他跟新人碰了杯,说,我可是媒人,你们最少喝三杯。那一刻我都有些恍惚,不知眼前的新娘是王丽萍还是王萍,还是说王萍改叫王丽萍了,或者干脆从一开始王丽萍就是王萍……与此同时,我也感受到了张熙的敏感,他踌躇片刻才举杯。王丽萍已经喝完了,微笑着等他。三杯,他喝得很慢,他的敏感不能允许地慢。这期间我一直避免和他对上眼,我也知道他绝不会和我对上眼,我把目光放心地放在王丽萍身上,我还是想认出她来。

婚后,张熙和小龙在街上开了一家手机专卖店,叫“龙腾通讯”。张熙在深圳的华强北干过,这样一个人回到镇上卖手机无异于马云留洋回来干淘宝,更何况他还赶上了风口。那两年几乎人手一部手机,孩子们聚在一起玩的不再是沙包和玻璃球,而是一块块亮晶晶的屏幕。刚开始大家还开玩笑,说为啥两个人开店招牌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张熙总自嘲,谁叫咱的名字不够响亮呢。有些有点文化的会继续把玩笑开下去,怎么会,叫“康熙通讯”不更牛逼。有一次张熙烦了,牛逼你妈逼啊,康熙是什么年代的人,他用过手机吗?张熙没怎么骂过人,那一次他用了小龙的口气,效果很好,对方立刻闭了嘴。骂完人的张熙也脸红了,他一向是注重文明的,毕竟也算生于书香门第。我不知道他是羞于骂人还是羞于用了小龙的方式,我也没问过他跟小龙是怎么合伙的,小龙是出了钱还是仅仅提供了保护。街上一直有小龙家的产业,从最早的龙凤浴池和天龙酒家,再到小龙亲手经营的龙翔沙石场和龙飞网吧,现在是龙腾通讯,带上龙,在这条街上就好使。在张熙的经营下手机店里的龙很快盖过了别的龙,也就没人再揶揄他是打工仔了。两年后我回去,张熙的手边也多了一串车钥匙。

那时候农村买车的还不多,开车的因此格外珍稀,有一两个有车的朋友显得既有面子又有路子,仅次于有车的翔实。我们一伙人出去玩,有坐车的也有骑摩托的,我一直是坐在车里的,那让我更有面。在大家眼里我还是张熙的朋友,虽然在我眼里他是小龙的朋友。有一年我回北京,他开了两个小时车把我送到高铁站。一路上我们聊了很多,我也想了很多。李青,我们永远是好朋友,不会变。想到这句,我的嘴里泛起了他做的面条味道。当然这种面后来我也常做,在能买得起玻璃瓶装的酱油之后,但那一刻,我知道我的嘴里正咂摸着他做的面,那是最初的味道。在心里面,我默默把他还原成最好的朋友,并恍然觉得好像真的什么都没有变,我感觉到的变,可能只是我的心在变。下车后,我扭扭捏捏地递给他两包烟,客气地说,辛苦了,回去的路上抽。他还是只推辞一次就收下了。我提着行李走进车站,真正地难过起来,看来还是变了,至少是我变了。

我第一次思考起了友情,从驻马店到北京,我思考了一千五百多里。下车后,我承认了自己的敏感。我决定降低自己的敏感,就从不去关注别人的敏感开始,若再有人逼我的朋友喝酒,我会坚定地看过去,让我的朋友看到理解与支持,而不是根本没有的嘲笑与幸灾乐祸。若再有人让我帮忙写情书,我就不遗余力地写,拿出我写小说的劲头,就算被退稿也不伤心,就算不得赏识也不绝望——做就不问前程,这是伤心绝望之余我用来对待自己的办法,为什么就不能用来对待朋友呢?

太能了。

然后就是第二年回家发生的那件七八年前的事。在凌晨一点的一家宾馆,我看到王丽萍从小龙的房间出来,我回到自己屋,把一袋槟榔扔到麻将桌上,瘫进了椅子。等着的三个人把槟榔嚼进嘴里,各配了一根烟,空气里充满让人恶心的甜腻味道,我也嚼了一颗,心脏像火烧一样难受。马宏喷着混合了香精的烟气催我抓牌,我差一点要吐。我吐了槟榔,又吐了一口腥甜的黑水,说不玩了。他们瞪着不可思议的眼睛,问为啥。我说累了。他们扫兴之余打起斗地主,很快又兴致勃勃。我想回家了,可我得等他们的车。我靠床上给张熙发信息,问他在哪儿。等回复的空当,我让自己过了一遍刚刚的事,看到王丽萍的时候我以为紧接着就会看到张熙,我笑着迎上去,玩笑话都滑到嘴边了,小龙露了头。虽然没怎么跟他说过话,但这个寸头我可太熟悉了,从小他就是这么短的头发,那时候我们还叫这个劳改头,后来才知道这也是一种时尚。虽然长大很久了,我对这一头圆寸还是有点条件反射的恐惧,幸亏走廊够长,足够我刷开房门。脚步声迫近,因为太慌张我不能确定是一个人还是两个人,因为太恐惧我也没有回头确认一下是不是那两人。

张熙一直没回消息。他一向有度,这个点不是在玩应该就是睡了,不像我们,会为了玩专门跑到县城开一间房。那阵子手机店不是很景气了,龙腾通讯又改卖大宗电器,也还是半死不活的。倒是小龙依然生龙活虎,街上又多了几块带龙的招牌,大家不得不服气小龙的布局广泛。张熙习惯了老板的派头,还不太能忍受生意的惨淡,这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多少有些别扭。我又注意到了他的敏感,即使我一再降低自己的,我真心想跟他走近一点,可我们的敏感却总在制造距离。现在他可能摊上了一件倒霉事,我为他不忿的同时竟然产生了一丝亲近,更恶心了。斗地主制造的声音和气味源源不绝,我在这个房间待不下去了。

我在走廊里打给张熙。他接了,带着被吵醒的恍惚。我问他在哪儿,他说在家。我问他王丽萍呢,他说你问她干吗?我说没事,就随口一问。他说你有事吗?我说没啥事,就是在城里吃烧烤,想问问你来不。他亲昵地骂了句,我操咋这么有瘾呢,大半夜的吃烧烤。我笑了,说,不是因为你白天忙嘛。他也笑笑,说,外面太冷了不想起来,你们吃吧。挂了电话,我竟感觉不错。我很少跟人打电话,更不会大半夜跟人打电话,这么唐突的一通电话,让我找到了一些老朋友的感觉,或许就是应该少点分寸,虽然我因为分寸掐了话头。

河南驻马店的日常(郑在欢/摄)

第二天,天黑我才见到张熙。白天他要看店,我也在到处乱窜,好不容易回来几天,我都是尽量把能串的门串遍。在农村,串门是一种零成本社交,可能都称不上社交,顶多算撩闲。只要没有太凶的狗,就可以随便挑一扇门走进去展开闲聊。在门和门的空当,我也没闲着,前夜的事催着我思考:该不该告诉张熙。我们是朋友,按理说朋友应该帮朋友,可告诉他算帮忙吗?我不能确定,越想越不能算。我决定绕开这个问题,仅思考告诉这一个根本动作:告,告知;诉,诉说。对于这件事,我好像没什么好诉说的,那就只剩告知了。一个人知道一件事就应该告知一个人吗?我串了一天门,说了一天话,好像也是诉说多过告知,很多时候会绕过告知去诉说,更多时候连诉说都想绕过,只是评说。像个记者一样求诸百家,引人诉说,暗戳戳记在小本本上,在心里评说,或写进小说。肯定不只是因为我写小说,如今的大家似乎都更愿意倾听而不是诉说,更少告解。只有这样才稳当,只有这样才安全。我串的那些门也不外如此,男人们的交谈既没有告知也没有诉说,除了几句钱难赚啊世道艰之类的公共控告,剩下的都是干巴巴的信息交换,北京工资怎么样,上海呢,广州深圳呢,广州到家几小时,得加多少油,北京呢,海南长沙呢……我不爱跟男人聊天。女人们会多说点,有些甚至称得上滔滔不绝,但大多是伪装成诉说的炫耀,或抱怨,零星的信息夹杂在充沛的情绪里,让听者很容易迷失。只有说起别人家的闲话才会有海量的信息涌现出来,充斥着告知乃至宣扬,充斥着诉说以及评说,可那又当不得真了,那样的诉说差不多相当于小说。我是个写小说的,我当然明白小说里的说和生活里的说是两码事,所以我决定不说。吃过晚饭,我们在张熙家门外慢慢聚拢,在黑夜里或站或坐抽着烟,明明灭灭的烟头后面站着面目不详的人,得凑近了才能相认。张熙家门口有灯,灯下被一帮蹭Wi-Fi的小孩占据,我们只能站到黑影里去。看着这些明亮的孩子,不得不承认世道变了,想当年我们在玩什么,现如今他们在玩什么,他们注定会像我们淘汰父辈一样淘汰我们。我们当年雄赳赳气昂昂的父亲们都臊眉搭眼地隐入了夜色,村口这片名利的焦土已经没了他们的位置。我们接管了这里。我们一个一个地到来,凑齐了一桌就挤着灯下的孩子往院里进,又一桌进去,黑影里只剩下我和张熙了。他从小板凳上递过来一根烟,我弯腰接住,顺势在他对面坐下。打火机一亮,我看到了他,他还是帅,只是脸上布满痘坑,我早就习惯了这张脸,但印象中他还是小时候的白净透亮。我走的时候他还没长痘,再见面就是这样了,也就一两年时间,青春在他脸上完成了循环。烟抽了大概五六口,我们谁都没说话,我都有点后悔没跟着进去了。我不是怕沉默,只是怕我们之间的沉默,我也算个能说会道的,可只剩我们两个的时候却很难找到开口的时机,越去找,就越难开口。这让我气馁又懊恼,好像我被他压住了,好像我的敏感捉不到他的敏感,或者他的敏感总先于我。一支烟快要抽完的时候,还是他开了口。

咋样,准备啥时候结婚?

结不起啊。

咋会,不还是那个吗?

是。

我能感觉到他的没话找话,但他找到的话还是让我心头一热,以他的聪慧不会不知道聊这些有多讨厌,他冒着被讨厌的风险,想要像个哥们儿一样表达关心。我有点后悔了,我的回答太简短,他第一句还有点局促,第二句已经在后退了,为了留住他,我猝不及防地展露了自己的疑惑和脆弱。

其实也不是钱的事,可能就是还没准备好吧,怎么面对一个家庭,结了婚要怎么过,有了孩子怎么过,我完全想象不出来。

(节选)

撰文/樊迎春

校对/柳宝庆

文言短文精讲系列之二百零一:盲子坠桥

【原文】

有盲子道涸溪,桥上失坠,两手攀楯①,兢兢握固,自分失手,必坠深渊。过者告曰:“毋怖,第②放下即实地也。”盲子不信,握楯长号。久之,力惫,失手坠地,乃自哂曰:“嘻!蚤③知即实地,何久自苦耶!”

夫大道甚夷,沉空守寂,执一隅以自矜严者,视此省哉!(选自《刘元卿集》)

【注释】

①楯(shǔn):栏杆上的横木。

②第:只管

③蚤:通“早”。

【评析】

故事中的盲人甚为可笑,因为惧怕堕入深渊,紧紧抓住桥栏杆不肯松手,对于别人的劝告,他也不肯相信,结果跌落桥下,如履平地,这才自己反而自嘲起自己的愚鲁来。

盲人的错误在于他看不清脚下的路,只能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既然有桥,恐怕是有深渊的,一旦掉下去,哪有活命的呢?问题在于:经验固然没有错,但是并不能适用于所有的情况。正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不可能有包治百病的良药的。所以,只凭经验办事,就会办不好事,甚至办错事。

虽然我们不是盲人,但我们同样会犯盲人那样的经验主义的错误,走进心灵的误区不能自拔,但却自认为是最好的选择。

这个故事启示我们,处理问题不能凭想当然,不能人为的夸大问题的难度。不到现场,不接触实际,只凭想象是无法解决好问题的。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时,我们解决问题,也必须依靠外力,来克服自身的不足。要敢于采纳别人的正确意见,而不是固执己见,一味沉溺在自己的世界里,要学会对比、分析、甄别,错误的观念要抛弃,正确的意见要大胆接受,唯有此,我们才能进步提高。

大道至简,或许问题根本没有我们想象的那样复杂,破除我们的偏见和固执,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所在。我们的失败不在于无法接受失败现实,而在于沉溺在失败的想象中不可自拔,而不去为了解决问题,千方百计找到解决问题的真正办法。

戴锦华、格子对谈实录:萧红的写作,留给我们一段说不尽的历史

2023年是中国现代女作家萧红开启创作生涯90周年。1933年,萧红以笔名“悄吟”踏入文坛。她先后出版《生死场》《呼兰河传》等多部作品,被称为“二十世纪三十年代的文学洛神”。90年间,尽管文坛内外对这位天才写作者的评价不一,但无可争议的是,她在那个时代堪称独特。

回顾萧红的一生,她曾十九岁离家出走,随后告别故乡开启了十数年的漂泊。某种意义而言,萧红自己的故事本身就是太过精彩的小说,但她并没有去书写,而选择把一切归还给生命,同辈中很难有作家能够抵挡这样的诱惑。北京大学教授戴锦华曾在《浮出历史地表》中对萧红其人其文赞许有加,时隔三十余年,她会如何看待此前作出的相关评价?以及在今天,当我们试图重新讲述萧红的一生时,其中的难点又在于什么?

值萧红创作生涯九十周年纪念之际,译林出版社推出函盒纪念版“萧红作品:她和她的黄金时代”。值此之际,新京报书评周刊·文化客厅联合译林出版社、中国建投集团建投书局,邀请北京大学教授戴锦华、青年作家格子围绕上述问题展开交流。本文为对谈整理,内容有删改。

“萧红作品:她和她的黄金时代”函盒纪念版

1

双重叙述下的萧红:

萧红的创作比她的生命更加广阔深邃

格子:我简单介绍一下萧红,她是一位生命非常短暂,但一生非常华丽的作家。她1911年出生,在自己22岁那年,以笔名“悄吟”开始写作,在23岁左右就创作出了著名的《生死场》,但非常可惜,她31岁就因一次误诊病逝于香港。

萧红从1933年开始写作,到现在走过了90年。这90年间,人们对萧红的评价其实经历了非常大的变化。尽管鲁迅对她的评价很高,说她最有前途,但那也是对潜力新星的评价。到后来,有声音认为她独特但不成熟。到今天我们可以说,在她同时代的作家中她是“一枝独红”。那么戴老师,您是如何看待萧红这一生的呢?

戴锦华:萧红无论作为文学,还是作为历史,作为女性的历史、女性的生命都堪称一个奇迹。活到我这个年龄来看,31岁真的很年轻,甚至生命还没有真正铺陈开来。我最早读到萧红的《呼兰河传》,感受到一种巨大的冲击与震撼。我认为,今天我们所说的女性或者叫新女性,其实是五四运动的一大发明,我们实际上在一个东西方文化的撞击当中,大致接受了西方的性别想象,来创造了这样一个判然有别的两性概念。所以新女性曾经是一个非常年轻的社会角色。而现代汉语也是一种新语言,也是从胡适先生的白话文运动才开启的。两种新的叠加,就使得今天我们回看五四一代人的时候,觉得他们年轻、幼稚。

但是我第一次遇到萧红的时候,我感觉到的是某种沉郁,某种生命的伤痛与强烈的对生命、对世界的爱所形成的厚度。她没有同时代绝大多数女性的自我设限,她也没有那个时代女性在语言文字或情感表达上的幼稚。

格子:当我看到她在文学史上经常作为群像之一被呈现时,我有点不甘。您觉得她的地位该被单独设章吗?或者说目前以群像讨论萧红的现状,未来会有所改变吗?

戴锦华:没法判断,但至少我希望改变。不论从她所属的东北流亡作家群,还是30年代女性作家群而言,她都非常独特,甚至可以说达到了某种高度。

格子:34年前,您曾在《浮出历史地表》中从女性主义角度评价萧红的作品。时隔多年,您如何回看当时做出的评价。

《浮出历史地表》,孟悦 / 戴锦华 著,培文|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年5月。

戴锦华:如今回看,我会觉得当时我因为刻意想从性别维度出发,反而没能更好地把握。萧红其实一直在双重叙述当中,一重是她自己的作品所形成的叙述,文学是历史的,某种意义上说,这也是一块土地和一个时代的叙述;而另一重就是她个人的生命故事。绝大多数作家的个人生命就是他(她)们创作的底本,而萧红的创作明显比她的生命要更加广阔深邃,但这并不意味着她的生命故事就没有价值和意义。我们如何把这两个部分融合成完整的故事?她既是大时代的儿女,也是一个从旧时代中建立新舞台的女人。

格子:萧红的一生其实是在非常撕扯的环境中度过的。生活中既有让她非常寒心的父亲,也有温暖的祖父。而萧红本人的经历也非常曲折,她曾“三次被抛弃”。戴老师,您觉得萧红一生坎坷的经历,对她的创作是一种助益吗?

戴锦华:在中国的文学史当中,我们确实经常遭遇到一种天才少女,不是因为她们经历了生活的坎坷和磨难,也不是她们学习或者思考达到了某种程度,而是她们好像就是直觉式的书写,却写出了很多大师都达不到的高度。

要理解萧红,其实离不开东北的历史、近现代中国的历史。从这个意义而言,萧红个人故事中的曲折,其中的传奇性或者绯闻性相对来说是可求解的,反而是她作品所触碰的那段历史,远非经由她的个人故事便能穷尽的。换句话说,萧红自己的故事本身就是太过精彩的小说,但她并没有去书写,她把这个留给了自己的生命,可能很难有作家能够逃过这样的诱惑。同时,这也是我们观察女性作家时存在的视差,我们可能更多关心她的生命故事、她的爱恨悲欢,而没有去看她所背负的时代,那背后更宏大的历史。

活动现场。(出版社供图)

2

无意识进入的现代写作:

萧红的语言幼稚吗?

格子:接下来聊聊萧红的写作。萧红的作品大约成稿于近百年前的白话文运动期间,如今,有部分学者认为萧红的语言在今天看来有些幼稚,戴老师如何看待这样的观点?

戴锦华:首先需要坦白的是,我的专业主要在电影领域,并没有及时阅读文学研究方向的最新论文,我个人并没有读到这样的观点。说回“新语言”,在许多场合我曾多次提过,五四那一代人的语言是新语言没错,但我认为胡适先生是自己给自己自觉编织了一个关于白话文运动合法性的故事。为什么这么说?因为胡适先生自己是中国白话文文学的作者,而在现代汉语出现以前,国民一直在使用文言文或古白话文书写。今天我们如果较真,会发现很多古白话文作品,比如《水浒传》《红楼梦》,其实比很多现代作家的汉语作品读来更加流畅。

但胡适等人提出要口语化,问题并不在于读感,而是现代汉语的创造本身就是中国最为深刻的文化现代化过程。归根结底,现代化是一次发明,现代汉语看似是古汉语的延续,实则遣词造句都是内置于现代化的更替逻辑,在现代价值的系统当中。因此,五四一代人开始使用由他们创造出来的新语言写作时,势必是生涩且别扭的。文学是语言的艺术,那一代作家要先创造语言,再使之成为艺术,这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的。因此今天的我们会觉得他们的作品文白夹杂,不够流畅,其实这种批评是反历史的。有他们才有今天的我们,才有如今越来越成熟的语言系统。

即便如此,萧红的语言成就依然大大高于其同辈。她克服了现代汉语的生涩,找到了一种偏朴素的叙事方式,这使得她绕过了一些陷阱,以及一些难以突破的时代局限。其实萧红的文字并不朴素,毋宁说它是一种准确。坦白说,我在表达时都难以避免要借助形容词,但萧红的作品不是,她更倾向于使用名词或动词直接表述,她赋予了文字以流动性。如果说这样的文字是幼稚的,那什么是成熟呢?

格子:的确,在很长时间里,新闻写作一直在尝试一种更加现代的方式,短句为主、简洁准确。从这点而言,萧红近乎无意识地率先进入了一种现代写作,她的文本大多两三行成段,节奏明快,但表达的意思并不简单。从这个角度而言,萧红恰恰超前于时代,而她自身又并非全然有意识。这使得她的作品有一种更大的阐释空间,我们是否可以说这也是萧红作品的迷人处之一?

戴锦华:毫无疑问(是这样的)。说不尽的东北、说不尽的沦陷时代、说不尽的中国曾全面遭受挣扎图存的困局、或者说不尽的女性与文学,所有这些都可能成为我们再度进入萧红的路径,这也是她在同时代作家中脱颖而出的重要原因。

3

“半部红楼”,

是一部具体的作品吗?

格子:我想谈一点我的阅读感受。我是山东人,我的半个家族都在萧红离开东北的那个年代进入了东北。甚至当我们今天说起东北文艺复兴时,我常常以为要复兴山东的文学。这么多年,在家族口述史中,我听到的故事和萧红笔下的故事视角完全不同,我始终无法想象当年的族人们在东北感受到的是怎样的土地,而这些都是我从《呼兰河传》和《生死场》中读来的。最开始阅读萧红时,我只是“试图在看”,就像有一阵子我看知青文学,是为了看懂我妈妈是如何成长起来的。文学很多时候带我们体验无法亲历的过去,但在情感上又非常需要进入其中。

另外,前一阵子我在飞机上读了萧红的另一部作品《马伯乐》,这部作品的冲击太大了,以至于萧红在弥留之际都非常遗憾自己没能力真正把它写完。我就在想,萧红在弥留之际的时候说,她曾经开启过半部“红楼”,但她很遗憾,这个只能由后人来书写了。在您看来,首先,这半部“红楼”是不是《马伯乐》?其次,在萧红短暂的人生最后,她是否有再开启一个皇皇巨著的开端?

《马伯乐》,萧红 著,译林出版社 2023年4月。

戴锦华:我自己也是较晚才读到《马伯乐》。起初进入时有些读不下去,不是因为写得不好,而是从中我完全没有看到我期待的萧红。萧红遗言说:“留的那半部‘红楼’给别人去写了。”我自己一直将这半部“红楼”理解为中国文人一个共同的遗憾或预言,它不是一个确指。这句话意味着她的写作就此中断了。我从没有从形而下的意义去思考这个表述,说实在的,《马伯乐》达不到半部“红楼”,但是在31岁的年纪写出这样的作品的萧红,她的生命是半部“红楼”,如果续写下去会是怎样?大概这是我们的想象力所无法抵达的。每次读到她的那句遗言,我都觉得其中有一种惆怅、留恋和不甘,还有一份旷达和对生命的彻悟。

格子:自比“留下半部‘红楼’”,是不是也说明某种程度上萧红对自己的文学地位还挺有自觉性的?

戴锦华:这就要回到萧红个人的生命。今天我想如果大家还保持一点起码的对文学评价的公正性,大概都会承认萧红比萧军写得好,端木蕻良就不拿来比了。可萧红生前一直在给他们誊抄稿子,洗衣做饭,认为自己没那么重要。所以萧红有没有这么张狂地把自己的创作比作半部“红楼”,我没有把握断定。

刚才我们说起撕扯,祖父的暖与父亲的冷相互映照,一个意味着挽留,一个意味着逃离,这只是她撕裂的一面。另外一面是,她生命中的勇敢与脆弱也在彼此撕裂。萧红的生命中有与生俱来的骄傲,但作为一个新女性,可能不仅是那个时代的新女性,比如说在我自己的成长经历当中,我们就是要终其一生去战胜那种怀疑,那种无名的自卑感,那种完全无法自我相信,自我确认的所谓的“本能”,这是撕扯萧红的另外一种力量。

我觉得她与生俱来的骄傲,也许会使她对自己有很高的期待。我仍然记得《萧红传》当中那个细节,她开始和端木一起生活后,当她再遇到朋友时,她伸出的那只手是软绵绵的,不再像当年那样强有力地跟朋友握一握手,相反她很女性化地伸出她的手。这种细节表现出她内心可能经验到的和她正在经验着的那些东西。我总是会说,这些经验大概只有女性先有其体验,对于整个社会,对于男性社会来说,就叫做“不为外人知,亦不足为外人道”。因为说起来都很琐细,都难以浮于言表,但是它真切地存在着。

4

萧红作品的左翼色彩:

赋予被剥夺了表达的人生命的尊严

格子:萧红书写了很多乡村女性。今天我们在讨论女性话题时,更多关注城市、甚至是中产女性,回看萧红书写的乡村女性时,戴老师有哪些感受?这个话题在今天是否未得到足够的重视,还是说已经同化为中产女性的问题?

戴锦华:萧红笔下的乡村女性非常鲜活饱满,但萧红并不是要把她们书写为女性,而是使她们作为女性所背负我们的历史,被看见。这是我理解的萧红作品中的左翼色彩。

整体而言,我觉得左翼文学之于中国整体是特别重要的。它完成了一种反转,达成了一种建构,让我们看见那些最底层、最贫穷、没有语言能力、甚至被剥夺表达的人群,它赋予了她们某种生命的尊严,使得整个中国文学有一种向下看的认同。在世纪之交的今天,这是我们逐渐丧失的。此时,当我们再去特别讨论性别问题时,完全没有考虑性别问题是人类的一半问题。

今天,当我们再次把萧红作为伟大的女作家来讨论时,加不加“女”字都成立,这意味着我们能否反思自己,真正承受那些背负历史却无法言说的女性的存在,直视她们的生活,这帮助我们去不断打开和解放自我。

电影《新女性》(1935)剧照。

格子:我有一点意难平的地方,即便当年跟萧红走得非常近,甚至很提携她的,比如鲁迅先生,其实当年对她的评价都不如我们今天这么高。在今天看,我们会觉得有点惊讶。我不认为鲁迅先生有意打压她,也绝对不认为他不欣赏她,反而是非常欣赏。即便是这样,很长时间里,萧红并没有得到像今天这样的承认,您觉得原因是什么?

戴锦华:我分两层来回答。首先,这批东北流亡的青年能走上文坛,很大程度是因为鲁迅的存在,因为他的提携引荐。他对萧红的评价,我大概不会把它放在低评价的意义上,而是一个完全无间隔的师生情感的关系。鲁迅先生对青年作家的评价都是同样的直接,这不是他特别针对萧红。当时他们的关系也并不涉及评价,而是一位青年作家在创作,一位年长的作家在同她交流。

其次,这涉及对萧红作品的整体评价。萧红生在极端残酷的抗日战争年代,随后又是全民动员的战后重建。在那样的历史背景下,我觉得她很多的同代作家都被搁置,或者说被旁置了,我不认为萧红没有得到应有的评价。从一开始,萧红就被写在文学史当中,只不过她总被放置在群体中,没有被单独凸显出来。当我们开始有些闲暇去反思回顾,她就在我们的视野中突出了。

当然,部分男性研究者确实下意识选择了一种俯瞰的视角。当他们面对一个女性的时候,居然可以做到如此挑剔。在萧红作品中,很多人会觉得她不过是一个女作家,一个身世坎坷或者绯闻缠身的女作家,一个31岁就夭折了的女作家,她能有多么重要啊?我觉得会有这样一些先入为主,使他们没有真正深入萧红的世界。

5

写萧红生命故事,

难点之一在于重新讲述我们的历史

格子:我们已经看到一些影视作品中塑造的萧红形象,最出名的可能就是《黄金时代》了。您目前看到的在银幕上的萧红形象,您觉得够丰富立体吗?

戴锦华:许鞍华导演是我非常好的朋友,我在电影院里看了两次《黄金时代》。在《黄金时代》之前还有一部《萧红》,导演是霍建起,那部作品有它的流畅,但是他们把萧红写薄了,把萧红写简单了。我并不是在责怪导演,写萧红太难,写萧红不可能不写她的生命故事,但是写她的生命故事又如何能够写出她作为一个20世纪伟大的中国作家的文学画卷?如何写出她留给我们的记忆贮藏器——我们借用萧红的作品去叩访那个时代,进入那样一片光荣的土地。

《黄金时代》我觉得非常有趣,电影一开始,汤唯对着镜头说,我叫萧红,我生于哪年,死于哪年,那个时候我已经有一点惊愕了。因为一开始主角就作为一个死者出场了。接下来电影通过每一个萧红生命中重要的人去讲述她,去展现她。但是我觉得萧红在影片中所在的地方是一种空洞,大家围着她、讲她,可是这些讲述并没有让萧红占据原本应该占据的中心位置,没有让萧红这样一个非常丰满的又非常传奇性的鲜活的生命,在银幕上鲜活地和我们相遇。

我接下来的观点不是出于和许鞍华导演的交情,许鞍华导演不在意我对于她有什么批评,但是我真的觉得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导演没做好的问题。今天的整个中国文化,我们如何重新去描述,重新去讲述20世纪中国的历史,重新去讲述这蜕变的一百年和此前的中国文明史之间的连接和断裂,我觉得对我们整个文化来说都是问题和挑战。这件事其实我们并没有真正地做出成就,我们开始做了,但是做得还不够好。这就导致讲述的内容是一种真空,一直只有这些语言或者叙述在回旋,一直不能到达我们想讲述的那段历史。

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黄金时代》不过是一个案例,它给了我们双重思考,一重思考是说我们作为今人,如何去重新叩访20世纪。另一重是我们作为后来者如何能够真正在那个平行的、拉扯的、撕裂的脉络当中去理解萧红。我觉得它表明了这样一个挑战的难度和高度。

格子:这部并不让人非常满意的电影,几乎成为了在影视形象作品中我们定义萧红的一部作品,以至于我们今天的活动标题都叫《她和她的黄金时代》。我觉得其实某种程度上,这也是一个遗憾,就是我们拥有太多的选择之后,我们反倒很少愿意去回到原来的文本。

电影《黄金时代》(2014)剧照。

格子:今天能抓住戴老师不容易,我想问一些开放的问题。戴老师您认为萧红和张爱玲谁更好?

戴锦华:当年我写《浮出历史地表》的时候,我会迟疑,现在我不会迟疑,萧红更好。

《浮出历史地表》每一次再版都会有一个后记。我在一次后记当中说,当年我以为我发现了张爱玲,是因为当时在中国没有任何人谈论她,当时在中国的文化市场上没有任何人可以读到她,我们没有任何张爱玲的出版,而且当时她完全从文学史当中被抹掉了。我在电影学院图书馆的一堆旧书里(是一位老先生去世以后家人捐的)读到一些40年代的女作家选本,读到了《倾城之恋》,完全地被震惊,极度的惊艳。写《浮出历史地表》时我完全没有参考资料,如果你们读《浮出历史地表》的话,会发现关于张爱玲的生平我全说错了,但是再版这么多次我都没有改,我就把历史的错误留在那,我一点都不惭愧,就是因为没有任何参考的材料,我开始通过文本去理解张爱玲。就文本的理解来说,到今天为止,我不认为我的理解有什么误差,夸张一点说,我甚至不觉得有什么遗憾,以至于我没有再写张爱玲,因为我没有什么补充的话要说。

当时我以为我发现了张爱玲,但是到《浮出历史地表》出版的时候,张爱玲热已经开始了,回观这段历史,我觉得我无功可居,也没有什么罪责可负,我觉得在张爱玲的流行当中,我只不过是又一次流俗了而已。我跟着这个时代做了,又跟着时代流了一次俗,因为我认为张爱玲代表了她那个时代文学书写的最高程度。也正是她所在的那个时代,使得那样一种角度,那样一种书写,那样一群人能够跃然纸上。

我大概还是会用茅盾先生谈五四时代一位女作家的说法来讲,我觉得张爱玲书写了一个未死方生的人群,他们从旧时代走来,进入到这个新的时代,他们是旧时代的移民,又是新时代某一种意义的重新开启者。而今天我们很容易看到这些人,他们其实属于一个特殊的空间,比如上海和香港,他们属于一个特殊的阶层,不能叫贵族,是类似旧式乡绅这样一个阶层,同时又染指了新的资本结构。这是今天张爱玲被广泛地阅读、被不断地高度评价的一个原因。因为当她重新返回到中国文学视野的时候,刚好中国社会、中国城市开始形成这样一个群落,这个群落有文学趣味、会做文学阅读,同时家里有几个剩米闲钱,因为教养和教育,因为自我思索开始有了性别意识,所以张爱玲是一个多重历史时刻所造就的一位奇特的女作家。

而在这个意义上,我仍然要说,今天我反观我会觉得萧红更广阔、更深邃。或者我说一个不准确的描述,我觉得张爱玲留给我们的是一种趣味,一种情调,一种文学的美。而除了是一种文学的美之外,萧红留给我们的同时也是一个文学的世界,是一段历史,一段历史的书写。所以,我会说如果一定让我选的话我选萧红。

6

“可写的东北”与“含泪的微笑”

格子:不知道您会不会去关注东北文艺复兴这个话题,您有没有看到复兴萧红这一脉络的东北文艺复兴作品,或者说有这样气质的作家?

戴锦华:如果你指的是现在文坛所命名的东北文艺复兴,我必须说没有,我没看到能够纵深到萧红这样的深度或者这样的一个历史绵延线索的作品。东北文艺复兴这个说法出现以后,我自己没有再参加过类似的讨论。

比文学的东北文艺复兴开始得要早得多的是电影,是《钢的琴》,是刁亦男的《白日焰火》,是《暴雪将至》。那时候我提出的观点叫“可写的东北”,这里指的就是东北老工业基地。

《白日焰火》剧照。

东北老工业基地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经历了国营大中型企业转轨带来的失业冲击波,他们经历了从共和国长子、工人老大哥,到流离失所的、下岗的、漂移的、无助的人群的变化。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兴起和衰落,我觉得经由这些电影,第一次对中国社会所发生的这一切形成了一种讲述,它给了我们一种书写的可能。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我提出了“可写的东北”。其实有很多作家包括很重要的中国作家,他们出了新作品来征求我意见的时候,我有点不礼貌,我就说我不喜欢。我觉得他没有感动我,他没有说服我,他没有吸引我。有一种常见的作家辩护词——我每一个人物都有原型,我每一个事件都有真实的依据,但是读起来就这么不吸引人,这样的没有说服力,甚至我们觉得是假的。我也是在这个意义上说,这批电影提供了一种书写我们现实的可能,为什么真事儿写出来不令人信服,因为我们没有找到一种去书写它,去阐释它,去再现它,去和读者共享的路径。

我觉得是电影开启了这样一个可写的东北,后来它延伸为一批中青年的东北作家形成的东北作家群,他们又用文学的方式来创造,我觉得他们也可能是从电影中受到了启示,来创造这样一种我们表面上看是一个可写的东北。其实也是一个可写的当下。

我们很久没有遇到《漫长的季节》这样一个现象级的电视剧了。我觉得有两点很好玩,一个是作为一部东北题材电视剧,它是在云南拍的,另一点,我们所有的人在看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们都有自己的感同身受。我们不是在看一个远处的东北,我觉得这也是当年和今天我们阅读这一类作品的时候受到的触动。我们是在望向一个黑土地,望向一个遥远的时段,我们之所以读进去了,是因为它让今天的我们有了新的触动。

所以我觉得在这个意义上说,东北不是一个抽象的地理概念,它是一个非常具体的指向,一个非常具体地在我们今天的文化格局当中的位置,而这个位置大概还不能让我们很自然地延伸到昔日的东北作家群。因为昔日的东北作家群生存在那样一个背井离乡、那样的一个被迫逃亡,那样一个充斥战乱、挣扎、转折,充满了爱国激情,又不断地被打击而溃败的历史时刻。我想那段历史怎么连接上我们今天的现实,恐怕需要另外的历史契机,而不是一个新的东北作家群和昔日的东北作家群的连接。

《漫长的季节》剧照。

读者提问:戴老师您好,您在《浮出历史地表》这本书里面评价萧红的《呼兰河传》,您写道萧红的作品内含坦然平静和巨大的悲悯。现在的一些东北相关的文艺作品,比如说您提到电影《钢的琴》,在观看的过程中,我也同样地感受到了。还有您提到《呼兰河传》,萧红是在以一种“含泪的微笑”态度去回忆她的小城,在现在的与东北相关的作品之中,我也同样感受到了这种类似的内核,所以您觉得虽然说现在的东北的文学书写,可能没有和萧红写作那个时期有着历史上的连接,但是否他们的文化内核有着相近的脉络呢,这是我的问题,谢谢戴老师,我本身也是东北的,家乡是东北。

戴锦华:东北的孩子。我必须先说明《浮出历史地表》是我和孟悦的合著,我和我的女性同伴、朋友当年一起合作这个作品,当时她正在读文学史的硕士,所以专业的部分,文学史的框架都是由她提供的,我更多地贡献比较感受性的、阅读的、文本细读的这类东西,刚才每一次提问我都想补充这个,否则我就是贪天之功以为己有,这很无耻。孟悦很早就旅居海外了,所以我在后记当中也写,我说我就全权继承了做这本书的发言人的资格。

回到你刚才的问题,你说的时候我才意识到《钢的琴》导演张猛,他当时描述自己的作品就是哀而不伤,含泪在笑。但是我自己大概不会这么描述,我觉得你提供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理解脉络。这个东西也许可称之为东北文化特性,或者东北性格、东北品格,某种意义上说,我觉得它真的存在。

我虽然不是东北人,但我也是能够辨认出这样的一种东北的底蕴或者一种东北的韵味,但是我自己就不大倾向于用这种地域文化视角来研究,因为我觉得我们用地域文化特征来研究,我们会把它窄化。刚才我说我们现在能够在云南拍部电视剧来讲东北,而我们全中国的人,其实是在这个东北故事里认出了自己,或者某种意义上,我们认出了一种认识现实的模板,这才是我更倾向于采纳的方法。

我觉得如果从地域文化角度入手,一个是我们把作品变窄了,一个是我们把东北变窄了,我们到底说的是萧红的东北还是萧军的东北,还是张猛的东北,双雪涛的东北?他们的想象性不足以真正地替代东北的个性和丰富性。

我曾读到维也纳爱乐乐团的第一小提琴手,他原来是在东北接受的音乐教育,从上海到东北接受的音乐教育,我当时非常地震动,我想这个东北不是一个东北,但他们共同构成了东北。所以他们一定不只有一种情感基调,不只有一种地域文化的底蕴,而我觉得你说的这种悲悯之感,更可能出自于20世纪的文化传统。我觉得20世纪文化传统给底层人赋予了尊严,给底层人赋予了某一种可能是知识分子想象的道德高度。这样我们书写他们生活的时候,才能够用一种悲悯的姿态,而不是嘲弄的,不是鄙视的,不是俯瞰的,它更多的是一种平视的,一种你即是我,我即是你的书写方法,这真的是萧红作品当中特别迷人的,很多作家书写底层人的生活、劳动妇女的生活,我觉得多多少少都带有一点外在的、旁观的、不自觉的优越。而在萧红的作品当中,我没有感到这种东西,我觉得这个可能更多的是20世纪的宝贵的历史遗产,而不仅是东北文化所赋予的。

张猛在他关于《钢的琴》的描述当中,非常明确地就是表达了这样的一个仰望,而不是俯瞰。他说这是一次致敬,而不是对一个悲惨遭遇的同情和怜悯,所以你特别准确地用了悲悯,因为这种悲悯是推己及人的,是共情的。所以我觉得你提示了一个很重要的理解的点,但是我建议我们可能要用一个更大的方式去理解萧红,去理解可写的东北。谢谢你的提问。

整理/申璐 吕婉婷

编辑/刘亚光

校对/付春愔

作者:piikee | 分类:八字起名 | 浏览:64 | 评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