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起名字的讲究,以及起名字的平仄韵律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姓名,孩子出生时,父母或者爷爷奶奶等长辈都会给孩子用心取个好名字,希望孩子健康成长平平安安。但是有的家长实在太任性,没把孩子的取名真的当那么一回事儿,比如有给孩子取名“王者荣耀”的,有给取名“北燕南飞”的,有崇洋媚外去洋名的,好像取名不带外文就OUT了似的,……,总之,各种取名的乱象不胜枚举,可谓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下面,小编就从法律的角度来阐述哈取名有什么法律规定,对此,我国2021年1月1号施行的《民法典》第1012条和1015条作出了相关规定。
《民法典》101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015条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下面对法条进行解读哈
一、取名应该符合什么条件?
第一、由姓和名组成。( a )姓(姓氏),用于标表血缘和家族归属;( b )名,用以标表自然人个人(即"区别人己")。
第二、属于文字符号和标记,且须使用规范汉字(即简体中文)。
第三、具有可识别性,即姓名与其标表的自然人建立稳定的对应关系。换言之,相关公众"闻其名,知其人"。
第四、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完毕登记。(《民法典》第1016条第一款)
同时,《民法典》1017条对笔名、网名、艺名等姓名的扩展标志进行规定,笔名、艺名、网名、别名(字号、姓名的简称、乳名、绰号、外国人的中文译名)等要受到《民法典》1017条的同等保护必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第一、具有一定的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
第二、已经与该自然人之间建立了稳定的对应关系(不要求建立了"唯一的对应关系")。
第三擅自使用该特定名称的行为,足以产生相关公众在指代同一性上的混淆的可能性。
二、取名或改名的法定限制
一般未成年人的姓名由其法定代理人决定,成年后则由自己决定是否继续使用或变更姓名。根据《民法典》第1015条与第1112条的规定,取名或改名有以下三个方面的限制性规定:
一是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是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三是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的可以在父姓或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 入赘的三代以后根据当地风俗回归本姓;(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另外,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养子女可以随养父或者养母的姓氏,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保留原姓氏。
三、案例
高中教材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中有这样一个案例。
很明显,本案例中孟某和江某夫妇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法律的关于取名的限制性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自然人选取姓氏涉及公序良俗。自然人随父姓或者母姓符合中华传统文化和伦理观念,符合绝大多数自然人的意愿和实际做法。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
中国上下五千年的气韵,是任何国家都不能比拟的,它不仅创造了悠久的黄河文明,同时也塑造了塑造了华夏儿女深厚的底气。
中国的文明贯穿于每一个角落,从横平竖直的汉字到颇有特色的习俗都无一不彰显着这个古老国家的厚重与大气。
每一个国家都有自己独特的风俗,生活中的一举一动都包含着祖先的智慧,蕴涵着独特的哲理。
有着习俗已经为年轻人所不齿,认为这是封建迷信,但是迂腐的东西自然会随着时间被过滤,留下来的正是属于中华民族的瑰宝,是需要被如今的人们所敬重、所遵从的。
所以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自然要践行祖先留下了文化,因为正是这样的一点一滴构成了黑发黄肤的中国人。
名字是每个人生下了就有的,是陪伴人一辈子的代号,所以起名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祖先对此便总结出来了无数的智慧,比如这一句:“男不带天,女不带仙”。
男不带天“重男轻女”是中国文化中的一个封建陋习,如今随着时代的发展已经逐渐被人们所摒弃,但是仍然有一些残存的思想留存在当下。
老一辈的人认为男孩才能够顶天立地,所以往往对他们充满了期盼之情,而为了让自己的儿孙可以为人龙凤,闯出一片天,在起名的时候都会夹带一些看起来霸气恢宏的字眼。
但是古代有文化的家庭一般都不会在名字里面使用太“大”的字,特别是“天”字和象征着天地的“乾坤”等字样。
原因就是古人认为这样的名字容易“压不住”,远远超出子女的控制能力,消耗他们的气运。有些人的八字天生不够强,因此平平淡淡的生活才是他们一生的归途。
但是如果给这样的人起一个压不住的名字,那么就好比让一个体弱多病的人头顶一堆沉重的石块行走。
这堆石块超出了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不仅不会起到助力的作用,甚至可能会压垮你的孩子。
一些人觉得这样的说法是封建迷信,是应当摒弃的糟粕,但是深究其意也能体会到先辈的用意。
一方面是因为上古时期古人对“天地”的崇拜心理,认为天地乾坤孕育了世间万物,超脱自然的神明也都聚集在天上。
天也塑造了世间万物运行的“道”,所以天是不可运用在名字中的,既是一种对天的不尊敬,也容易让子女承受不起。
同时,因为这样的崇拜,人间之主“皇帝”也自称天子,慢慢地天子就同皇室紧密联系在了一起。
古代是一个封建社会,天子具有无上的权力,不可随意亵渎,不然可能会面临沉重的惩罚,因此名字中不能带“天”也成为了古人的共识。
另一方面就是如果名字取得太隆重会让儿孙产生压力,如果自己最后没有达到和自己名字一样的地位高度,那么势必会引起他人的嘲笑。
所以古人不用“天”字取名其实也包含着对后代的体谅。
女不带仙虽然过去女子的地位不高,普通女性往往没有正经的名字,但是一些书香门第、富贵人家还是会为自己心爱的女儿取名取字,只是这些名字不可以随意叫人知晓。
古人对此也颇有心得,古代对女性的要求是“恪守贞洁”,所以起名字绝对不能轻浮。像“花红柳绿”等字眼往往大家闺秀是不会使用的。
并且女子起名还有一个特别的忌讳,那就是不能带“仙”字。“仙”来源于中国道教,地位在“神”之上,普通的神明也需要依靠修炼和功绩才能得道成仙。
所以“仙”字在古代对于女性来说也是一个压不住的字眼,特别是到了后世“仙”字还有被灵异化的倾向,比如东北的“出马仙”、“黄大仙”就是这样亦正亦邪的例子。
不过比起“男不带天”,“女不带仙”这个忌讳相对而言没有达到百分之百遵守的程度,历史上道家在我国的地位崇高,一些朝代还会把道教定为国教。
所以在唐宋时期,女子名字封号中带“仙”反而成为了一种潮流。
比如唐玄宗的同母姊妹成年之后就出家成为了女道士,所以她们的封号也变成了“金仙公主”和“玉真公主”,都是和道教紧密相连的关系。
宋徽宗本人崇尚道教,不仅他本人自封为“道君”,就连他的女儿当中也有许多名字带“仙”的情况,比如徽福帝姬“赵金仙”和保福帝姬“赵仙郎”。
但是以上的情况都是在女子本人出家或者是父亲信道的时候,并且她们的身份也是金枝玉叶,如果是平民百姓的人家,家里也没有崇尚道教的人,那么尽量还是避免用“仙”来命名。
历史上名字的潮流许多人都认为古代女子没有名字,其实这是一个错误的观念,历史上有很多的女子都留下了她们的姓名,而且在不同时期起名也有不同的流行趋势。
比起现代人动不动以“子涵”、“家豪”来命名,古人的姓名往往充满了韵味。
汉代女子的地位相对较高,所以留下姓名的女性也比较多,那时候的女性流行“君”字。
比如“卓文君”、“霍成君”、“王政君”、“许平君”等,都是有头有脸女性的常用字眼。
到了唐代,“娘”则常用于形容年轻的女性,所以“娘”字也成为了女子的常用名字,比如善于舞剑的“公孙大娘”、唐玄宗女儿“李虫娘”。
宋代道教之风盛行,所以不仅“神”、“仙”之类的字样常见于名字中,“奴”也取代“娘”成为了形容年轻女子的常用字。
宋徽宗的女儿荣德帝姬名字叫做“赵金奴”,他的妃嫔“陆娇奴”、“曹小佛奴”、“萧金奴”也跟从了流行趋势。
结语中华文化,博大精深,就连取名字这种事情也能反映出古人的生活与智慧,虽然如今已经没有了皇帝天子,但是一些留存下来的习俗,也不能被简单粗暴地归结为封建迷信。
名字是陪伴人一生的东西,在起名的时候尽量还是不要以太过于大众化,或者太隆重的字眼来命名。
抛去什么“压不住”之类的说法不谈,这样的名字也会给孩子带来无穷的压力,甚至引起嘲笑。
所以起名的时候,尽量还是以典雅文艺为主,而不是一味地把自己不切实际的期望加塞给子女,这样才是对后代真正的爱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