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于心的名字,它把温暖的心怀,抚慰着每个人的心。它把慢慢积淀的时光,收藏在一个又一个的温暖的记忆里。它带着宁静和踏实的味道,沉淀在每一个温暖的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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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词出处:"尔不我畜,言归斯复。"——《诗经 我行其野》
出处:道如今、吾亦爱吾庐,多松菊-满江红(星赵晋臣敷文)-全宋词
知信
奥古斯都全力维护着罗马的秩序与和平,甚至将自己的独生女称作“我的小罗马”。凭着对这二者的爱,他在权谋倾轧的罗马世界中义无反顾地前行着……
主人公的普遍性。鲍雷伊作为一个非常普通的孩子,每一位读者都可以在他的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读鲍雷伊,其实就是读自己,所以,鲍雷伊在自己的日记和书信中所作的挣扎、思考,会积极地影响读者,于是,小读者们也会在阅读中思考,在思考中变化,在变化中成长。
在一系列的人类发展模式中,像这样的怪事,也已经不是第一起。发展到最后,这一模式的顶点,是使杰克和我合睡在屋外卧室的地板上。
我的家族发展过程,我觉得,很能够代表澳洲白人历史的第一个一百年或殖民地生活的历程。我们的祖先之一,曾是海军登陆队的队员,就是这个登陆队,于1788年亲手把英国国旗首次在植物湾[46]高高升起。其他一些先祖血亲,后来也漂泊到那里,多数来自苏格兰,而且很可能均为一些无名之辈。
直至他去世很久以后,外人才第一次知道,正是这样一位道德的柱石,竟把自己的私人女秘书当情妇超过了整整25年之久。他给情妇留下了一笔小小的年金。除他妻子埃玛外,谁也没想到他和思罗克莫顿小姐之间会有这种秘密的不忠于妻子的行为。对此事,外婆实际上一开始就知道了。自此以后,她就离开了丈夫,一去就是40年。然而,对于丈夫的失德,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一直到去世,她都是守口如瓶,把这一秘密原封不动地带进了棺材。极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一秘密不是别人,而是思罗克莫顿小姐本人抖搂出来的。此时的她,已经人老珠黄,红颜难再,便自夸起她年轻时那英勇的艳史和性冒险来了。她之所以要这样做,一是因为她觉得,昔日的情夫对自己太吝啬,已少情寡义,二是因为她不喜欢被人们认为是“老处女”。
到了老年成了我们儿童时代护养人的埃玛,颇为非凡,可谓是一位奇人。她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过世了,那是1847年的事,她的家还在克莱德河岸的某一处地方。她出生后只好由她在克莱德赛德[51]一带当流动工程师的父亲亲手抚养了。她儿时的最初几年是跟着父亲在西班牙度过的,因为父亲参加了西班牙第一批铁路的修建。后来,他回到格里诺克[52],这里正在制造一批小明轮船,供澳洲沿海地区的河流港口使用,他负责其中一条船的建造。不久,他就把女儿带上船,去了新南威尔士殖民区的格拉夫顿。船也命名为格拉夫顿。此船装的煤只够蒸汽机使用48小时,沿克莱德河出发时,一缕羽毛般的黑烟从船上升起,看起来很是美丽,给人留下了美好印象。船上还得留下足够的煤,在驶近离出发地足有一万二千英里远的小小的格拉夫顿河港时再使用,为的是使船在此处以威风凛凛的姿态出现在人们面前。船到好望角附近,船帆才升起,整个航程用了266天时间。其间,桅杆两次被打断,11位船员死于维生素C缺乏病。此时的埃玛才10岁左右,但她一辈子都不忘这次经历。在她生命的最后几年,虽说身体残废,卧床不起,但她常常给我讲起这件事情。因此,也就给我提供了生平第一次真正骗人恶作剧的机会。
此时,我已经成了一家艺术馆画室的小学徒,学了点艺术。为了给这位老太太送份生日礼物,我便巧妙地仿造了一幅“现代”水彩画,完全模仿当时海船上所画的“格拉夫顿号”的样子。然后,使用化学药品和熏烟的办法,极其小心地使之“老化”,褪色,变污,再找人给它装上框子,之后献给她。我边献画边对她说,这是我在一家古玩店偶然发现的。她立即就认出此画就是70多年前挂在她父亲的那条船的小客厅里的那一张。多么可怜的外婆!这张画竟成了她所拥有的最珍贵的东西。自那以后,直到她去世,它就再没离开过她床上方的那块墙。她的卧室小小的,靠近前门,沉闷乏味,散发着一种老耄和薰衣草香水的气味。遵照她的临终请求,这幅画放进了棺材,同她一块掩埋。这一骗人恶作剧的彻底成功之所以使我多年喜不自胜,主要不是因为我给了外婆欣喜,而是因为它为我的聪明提供了证据。
埃玛和外公结婚后只生了3个孩子(在怀第3个孩子期间插进了第三者思罗克莫顿小姐),最大的就是我母亲明尼。明尼姐妹仨出生的时候,家庭富有,日子安稳又很有名望。可在出生之后的时日里,不管在社会,经济,或许甚至在道德精神的水准上,这姐妹仨都是一步步地自甘沉沦。究其主要原因来,很可能是埃玛的任性和视一切都无所谓的人生态度对他们产生了深刻而重要的影响,而不是因为他们那严苛、古板而又令人很不愉快的父亲。
不料就在她醉心于旅游世界期间,她的孩子都一个个失去了昔日的体面,分别堕落了。第一个失足的便是我的母亲。她小时候的家庭环境极其优越:她接触的是家庭女教师,小马车,马术教练[58],音乐教员和请人来家讲授的油画和钢笔画课程。这是一种地方上小资产阶级式的生活。然而,在成人之后,她远离了这一生活,全然爱上了一位身材魁梧的年轻人,名叫杰克·梅雷迪思,是位电车司机,虽然体形健美,但社会地位颇为低下。他住在唐人街边沿上那种棚不像棚、屋不像屋的房子里,实际上就是贫民窟,与他成年累月为伍的,是这里的一大群穷相毕露的兄弟姐妹们。他身材高大,年轻英俊,头发金黄,一副运动员模样。通过自学,他还会拉小提琴。在温多里湖[59]举行的划艇赛上,当过8人赛艇的调整手,并荣获殖民区[60]业余单人小划艇赛冠军。这桩亲事不仅受到了女方父亲,而且受到了男方父亲的断然反对。老梅雷迪思之所以反对,完全因为他是个受苦而激进的奥林奇派[61],在开矿租约问题上受过很不公平的待遇,为了19个孩子的吃饭穿衣,他一直在苦苦挣扎着,成为一位狂热的社会主义者,在思想上对我母亲的家庭所代表的一切,他都深恶痛绝。
斯坦舅舅,即我母亲的弟弟、戴维舅舅的哥哥,堕落得最严重。他对各种精明的计谋与技术都产生过兴趣,并且很学了几手。不久,他和一个马戏团的关系搞得很密切,当过揽客的,也当过摊贩。最后,他在农贸会上又开张了自己的“精彩项目”。这样的农贸会在当时,也许在今天仍然同样,在澳洲各地总是不断举行。当时在美国有一种叫惠普的游戏机,让不少人赚了大钱,为了买这昂贵的游戏机,他不惜花巨款为自己经营的“高速娱乐宫(做微型碰碰车生意)”买了保险。为了从保险公司得到巨额赔偿金以买来他早已为之垂涎的惠普娱乐机,他在一个星期天晚上刚过半夜的时候,放火烧自己的娱乐宫。不幸的是,他万万没想到,由于算错了必要的汽油量,结果造成了一场浩劫:除娱乐宫外,与其相邻的两家商店和三所房子被全部烧光。他畏罪潜逃,化名萨姆。这可怜的萨姆舅舅啊!还是在布里斯班[64]被捕了。最后,他在博格路监狱见了上帝,想必是伤心而死。他因纵火罪被判刑七年,死的时候,离刑满释放的时间仅有一年。
到那为止,在我认识的人当中,最能使我首先认识到人生之阴暗和丑恶面的,莫过于这位斯坦舅舅。我最早的记忆之一,是在一个星期天下午,我被父母带去看他和他的妻子即我舅母格特。拜访全程一直都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的。(在当时的澳大利亚,今天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和当时一样,有一种似乎是神圣不可破的习俗,这就是把多音节人名缩短,而又把单音节人名延长。举例说吧:“约翰”几乎无例外地被叫成了“约翰诺”;“杰克”被喊为“杰基”;像“明尼”“戴维”“格特鲁德”“埃玛”和“伊丽莎白”这些人名,在实际上,都分别使用其简称“明”“戴夫”“格特”“恩”和“利齐”;我们亲戚家的小孩子的名字有“厄恩”“马季”“多特”“斯蒂夫”“汤姆”“斯特尔”“费恩”“伯特”“吉恩”“阿尔夫”或“比尔”[65]。)
这次不同一般的拜访,除了使人觉得有点刺激外,又有点使人觉得污秽肮脏——据说它是有关还钱或斯坦舅舅又惹了乱子的事,但我并不相信——因为,当时母亲忍气吞声而父亲却是怒不可遏。那时的斯坦舅舅住在公寓大楼的一套住房里,这种公寓房子在墨尔本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它建在圣基尔德路[66],用红砖建造,并有铅条玻璃窗。这种新型的,颇为新奇的公社群居式的住法,在世风有点持重的墨尔本城的人们看来,是明显不合道德标准的。当时我们是如何进的门廊,妈妈是如何紧紧拉着我的手,说起话来是怎样地被迫压低着声音,爸爸的表情是怎样的严酷和不愿意,又是怎样做出让人明显知道他是在被迫做着他坚决反对的事情的样子,这一切我都还记得。
母亲退出军职以后,外婆又重拾旅游生活——我想她此时在新西兰,是为处理达西那个家的事而去的,所以此行颇神秘——于是,这第二个卧室,现在就给父亲的两个从未结过婚的姐妹住上了。因为她们身有残疾,所以至今是老处女,这也实属正常。利齐姑妈由于白内障完全双目失明,而且很可能是几乎全身瘫痪了:因为在不睡的时候,她的大部分时间似乎都是在轮椅上和一个令人郁闷的马桶上度过的;每当她就寝和起床,都得由我父亲背进背出。我另一个姑姑名叫金。在我们家里,有一条不言自明的固定命名法:对我父亲的这两位姐妹,我们分别称之为“姑妈”和“姑姑”以示区别。直到读了《时代报》[71]上登出的金姑姑去世的讣告之后,我才意识到金原来就是弗吉尼亚的简称。
她一出生就是个聋哑人,后又得了关节炎。对于第一种病,她只得接受命运。对于第二种病,她总是在腕部捆上用灰绒布缝制的带子。关节疼得很厉害的时候,她就用带子把百合花叶子绕腿绑上,结果弄得她那黑色的莱尔棉线[72]长袜鼓一块皱一块的,她的样子和面部表情也因此显得很特别。不管模样如何,她从来不担心或苦恼,总是快快活活的。她教我学聋哑语,理解她那或飞舞或扑动的手指动作,并和我进行长时间的、漫无目的的对话。这两位颇不引人注目的老小姐,都是在我们的房里去世的。至于谁先去的,我倒记不得了。
自我出生以来,这座名叫“阿瓦隆”的房子才第一次只被清一色的梅雷迪思一家人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