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医女倾天下,以及以女朋友名字出钱买房分手了咋办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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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小编给大家推荐:医妃:金牌法医魂穿谷家千金,文武双全,能种田,还能打仗救人!
第一本:《医女无双:农女的别样春天》作者:元宝小姐在奋斗简介:医妃:金牌法医魂穿谷家千金,文武双全,能种田,还能打仗救人!
作为穿越女,必须得具备什么? 技能? 这是必须的! 前世作为中医世家传人的谷小鱼,穿越到一个从未有过的古代,成为了吃不饱穿不暖的农家女,凭着自己这一技能吃香的喝辣的。 外挂? 这也是必须的! 前世她拥有的空间跟着穿过来了,让她拥有了庞大的现代医疗器材等等,为她开创了更美好的未来。
入坑指南:
医妃:金牌法医魂穿谷家千金,文武双全,能种田,还能打仗救人!
谷小鱼只看了温子城一眼便收回了眸光,见这家酒楼的生意很是不错,和李氏说了一声,神情自若又淡然的进了酒楼,径直找到了掌柜。
她一身麻布衣裳与酒楼格格不入,可她那典雅尊贵的气质,却令人侧目,引起了酒楼食客们的注意。
“掌柜的,你们收菜方吗?”她淡淡一笑,没有丝毫的怯弱和自卑,眉眼之间带着自信。
她不仅学贯中西医,还做得一手好菜!
掌柜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与众不同的姑娘,顿时来了兴趣,没像其他酒楼那样狗眼看人低:“自然是收的。好的菜方,我们高价收!”
谷小鱼把自己在药铺写的菜方递给掌柜,却又在掌柜要接住时将菜方往后退了点,嗓音冷了两度,“掌柜的,虽说我是个村姑,可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掌柜的瞳孔微微一缩,这姑娘不是个简单人。他笑着点了点头,“姑娘尽管放心,我们酒楼童叟无欺!”
简介:叫花子最底层的员工沈暮暮捡了个漂亮的小包子,为了他母性大发种田医人两不误,最终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医女一名。可这个时候,包子却变异了,成了一位神秘莫测的大BOSS。沈暮暮的选择变成了,你是大义灭亲消灭BOSS还是和他相亲相爱?
入坑指南:
果然,那孙娘子道:“这件事关系着我的性命也关系着泉子的前程,所以……”她顿了一顿道:“我瞧沈娘子是个老实人,又是医者父母心,定然不会害了我们,所以才大胆请求。”
她的脸有些苍白,吸了口气才道:“可否,请您给我配一副堕胎药。”
“你在说什么啊?”
沈暮暮差点吓跑了,她是来救人的,不是来杀人的好不。
“我……我……”孙娘子刚刚的那句话大概已经用尽了心力,如今是摇摇欲坠似乎随时都要倒下去一样。
沈暮暮连忙拉住她,道:“你别急,我知道怎么回事,你是不是怀了孕,所以着急着想用药打掉?”
“你竟然能瞧的出来?是的,现在月份小还看不出来,如果再过得些时日就遮掩不住了。到时候,我当如何自处?”孙娘子其实年纪也不算大,古代都早婚,所以像她这个年纪在现代的时候怀孕很正常。但是,在古代和一个寡妇身上就不正常了。
简介:外科女大夫一朝穿越成为了苦命农家女,上无瓦房遮顶,下无寒衣裹体,穷困潦倒。为了换五十斤大米,被卖作贱妾。顾小冉妙手回春,八抬大轿被当活菩萨请回。小小奶娃娃,没亲没故,自立门户,背靠大山手拿空间好谋生。盛世药香,她一袭白衣,袖手倾天下。传言,得此女可得天下。
入坑指南:
他的身上都被烧伤了,浑身都是伤痕,触目惊心。
顾小冉看到这些伤口时候,下意识的就是想哭。
她是一个外科大夫,也有火场出来的人,她知道给他们清理伤口的时候,他们是怎么样的疼。
“哥哥,你忍着,我给你擦擦身子!”顾小冉小心翼翼的将衣服给一点点剥离下来,然后用自己在空间里取出来的消毒水一点点的擦拭着。
“妹妹,我不疼。”顾言安慰着顾小冉,他还咧出了一个笑容来。
顾小冉看了,心里更加的委屈。
这一笔账,她一定会算回来的。
“言哥儿怎么样了?”顾老头从外面走了进来,这是三房唯一的血脉了,他就是死也不能让他们出事了。
顾老头的手里拿着一柄烟杆子,脸色不太好看。
杨氏做的这叫什么事情,简直就是让他太失望了。
“爷爷,我没事。”顾言对顾老头还是一样傻傻的笑着,就像是没事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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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次,我们总结了“情侣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分手后如何分割”的问题。
这次,我们来看一下情侣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房产如何分割。
基本案情
姜雯雯、赵琦经同学介绍,于2014年5月确定恋爱关系,后于2017年8月21日分手。
因赵琦不具有购房资格,双方协商以姜雯雯名义购买A处房屋,总金额2312288元,首期款702288元,剩余1610000元为房屋贷款。该房屋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姜雯雯一人名下。
赵琦为购买案涉房屋支付首付款、手续费等共计374699元。姜雯雯支付首期款、物业专项维修基金等合计366260.37元。房屋贷款双方共同偿还。
赵琦起诉要求分割房产。
诉讼中,房屋评估价格为现值3761059元。
争议焦点
案涉房屋是否为姜雯雯、赵琦共同所有?如为共有,该如何分割?
法院认为,姜雯雯、赵琦原系论及婚嫁的男女朋友关系,案涉房屋购置于二人恋爱期间,赵琦不具备广州市购房资格,无法以自身名义单独或共同购买案涉房屋。
赵琦为案涉房屋支付的款项购房优惠款项、首期房款、按揭贷款、委托办证公证费等费用,其对案涉房屋的出资贯穿了购房的各个阶段,且出资数额与姜雯雯的出资数额基本持平,可以证明赵琦参与了购买案涉房屋的全过程。
姜雯雯主张这些款项的性质为借款,却未能提供借条或者双方协商借款的聊天记录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的证据,且双方分手后多次沟通如何处理案涉房屋,且就如何处理房屋增值部分进行协商,明显与代珊关于款项性质为借款的主张不相吻合。
综上,案涉房屋为赵琦与姜雯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买,为双方共有。
关于补偿款的计算方式,因双方是以结婚为目的共同出资购房,共同支付了案涉房屋的优惠购房款、首期款、部分贷款本息以及其他费用,且双方的出资数额基本持平,故法院认为双方均可分享案涉房屋的增值利益。
截至2018年8月底双方共同偿还最后一笔按揭贷款,经法院核算贷款余额约为1558600元,案涉房屋的净值约为2202459元(3761059元-1558600元),但考虑赵琦不具备购房资格,案涉房屋实际登记于姜雯雯的名下,且以姜雯雯名义申请贷款的事实,为衡平双方利益,酌情确认姜雯雯应支付赵琦补偿款950000元。
律师建议
恋人之间买房,登记在一方名下,一旦分手,很容易就房产问题发生争议。非出名方宜保留好各项出资凭证。建议如果以情侣一方名义买房,非出名方最好与对方签订协议,约定各自出资情况及房屋归属情况。这样在出现问题时才能避免不必要的争端。
谈恋爱期间,男女双方共同购买的商铺登记在了女方名下,分手14年后,男子向女方追还商铺。近日,成都高新区法院审结该起同居关系析产纠纷案。法院经审理判决案涉商铺属于被告王某的个人财产,张某主张分割共有财产,事实依据不足,不予支持。对于张某支付的购房款项,张某可以另行主张权利。
男子张某与王某于1998年相识恋爱,同年开始同居生活。双方为保证在婚后有稳定的经济来源,2007年,张某出资52万元,王某出资33万元,共同购买了一间商铺,该商铺登记在王某名下。商铺一直由王某对外出租使用收取租金,张某未参与接房和管理商铺。2009年,双方在同居期间发生矛盾结束同居关系。张某认为,自己是以结婚为目的全额出资购买案涉商铺并登记在王某名下,属于结婚彩礼。但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王某应当返还商铺并支付占有期间的租金收益。因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张某遂向高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从作出购房的意思表示角度分析,张某自认出资购买商铺是对王某的赠与,没有共同购买商铺的意思表示;从出资情况分析,购买商铺是以王某的名义进行,王某认为张某支付款项是对王某的赠与,是代为支付款项的行为,张某认可是赠与行为,故购买商铺的全部出资均应认定是王某支付;从占有使用情况分析,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后,张某对王某长期独自收取租金也未提出异议,印证了案涉商铺属于王某所有,且案涉商铺登记在王某名下,张某一直未提出异议,双方结束同居关系后,长达14年期间也未提出分割案涉商铺。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
对于男女同居期间所购买房屋属于共有财产还是个人财产的认定,一般情况下综合以下因素判定:作出购房的意思表示,是共同购房还是单独购房;支付购房款的情况,是共同出资还是个人出资;房屋使用情况,是共同使用还是单独使用。房屋登记情况,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原因核心从双方作出的意思表示进行判定。
(刘冰玉)
来源:四川法治报 民事审判
编辑:傅德慧
海都全媒体记者 杨江参
近年来,很多情侣为了将来结婚后生活居住,在恋爱期间共同买房,但后来双方感情生变,就之前已支付的购房款发生争议。法院对此类情况要如何裁判?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丰泽法院的这一个真实案例。
案例:情侣恋爱期间买房 琐事分手对簿公堂
程某(女)与章某(男)曾是情侣关系。在恋爱期间,二人共同就购买婚房事宜进行商议,由于程某具备刚需购房资格,故两人商议由章某提供保证金,以程某的名义参与泉州市区购房摇号。
2020年7月,程某成功中签某楼盘购房资格并进行选房。在选房之后,章某与程某签订《合伙购房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购买房屋,章某负责出资部分首付及偿还按揭贷款,房屋贷款及产权登记则办理在程某一人名下,双方约定房屋权益各占50%。
2021年年底,双方因琐事争吵结束恋爱关系,对于房屋的分割却产生了争议,章某向丰泽法院提起诉讼,主张程某即时返还房屋首付款及其已支付的购房贷款。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章某向丰泽法院东海法庭提供了双方签订的《合伙购房协议》及其向被告程某的转账记录,其中,部分转账金额和时间存在一定规律,与案涉房屋按揭贷款合同的还款金额能够相互佐证。法官就案涉争议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双方达成一致,由程某向章某返还其所支付的部分购房款项。
说法:恋爱期间购买房屋 出资记得留存证据
法官介绍,在恋爱期间,情侣双方存在款项往来是正常情形,共同出资买房更是感情稳固的一种表现。然而,当恋爱关系结束,一地鸡毛,琐碎之中的分崩离析让昔日情侣对簿公堂,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俨然成为玻璃渣里的彩虹糖。
法官表示,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主要调整的是夫妻双方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对恋爱关系并无具体的规定;但恋爱期间的情侣双方作为平等的民事主体,仍然应当遵循公平、自愿之原则,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法官提醒,对于恋爱期间购买房屋的行为,涉及大额款项往来,往往是带有以结婚为目的的民事行为;在双方结束恋爱关系之后,应当对相应的款项作出处理。本案中,章某作为原告,提供了包括书面协议、转账凭证在内的翔实证据证明其对案涉房屋的出资情况,足以认定其与程某系共同出资买房的行为。在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买房合意及实际共同出资的前提下,即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双方恋爱关系解除后,一方仍可向另一方主张返还相应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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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白彩惠
实习生:赖姝文